仅有的廉价的同情建立在宁鬼神而维持社会秩序和个人本身的和谐和面子,自私自利才是中国人的真面目。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一股子刻薄弯酸味,我就爱死了她的刻薄劲儿,那是对整个冷漠社会的愤怒,那才是真的有血有肉的作家对这个可怕世界不妥协的拼劲儿。
张爱玲的小说里,所有的中国人一起构建了一个冷漠的中国,然后每个人又被这冷漠折磨到扭曲,这才是真实的,错位的,不和谐的,充满紧张感的吊轨世界,一个不可扭转的现实悲剧。
而不是歌舞升平的乐天世界。
第三点是第四章里,韦伯在描述中国古代法律提到的一个典故。
即“民知有刑辟,则不忌于上”。
什么叫百姓知道了法律,就不害怕权力者。
这个逻辑,说实话,起初我不太懂,于是我百度了一下,豁然开朗。
所谓邢不可测,则威不可知。
因为法律条文的明确性,百姓懂得如何规避错误而安全的生活。而丢开法律条文,用道德去规范民众,就没有白纸黑字,解释权任由士大夫和皇帝操纵,百姓只能提着心吊着胆子活。
这就是苛法猛于虎,而无法犹猛于苛法也。
在孔子论语中,比如仁,可以有无数个解释,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具有卡理斯玛的典籍,他们的话就是法律,这种不确定性,就是恐慌本身。
所以孔子提倡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也是传统中国社会寻求公道的不公平性,因为权力决定了,你是冤枉还是被冤枉,而不是事实。
所以中国人对权力的向往几乎变态。
韦伯的这本书,我没有从他的中心观念去看,也就是他想要探寻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一来因为我对资本主义缺乏了解,韦伯在这本书里对资本主义概念的解读也缺乏详尽,二来韦伯对传统中国的犀利见解,本来对我的吸引力反而更大些。
中国是个独特的社会,缺乏对中央权力抗衡的组装组织,宗教势力,百姓缺乏市民意识,争取自身权力的意识。
知识阶层以儒家为代表追求现世的荣耀,财富和名利,同化后的道家,和佛家,不管修现世,还是修来世,也是为了在现世社会得到最终得归宿,而没有一个超验的,先知的救赎,一方面韦伯提到是儒家为了排挤掉俸禄的竞争者,一方面是统治者害怕他的权威受到波及,所以才有灾难性的毁佛事件,尽管有限的容忍无法根除,也是因为一些观念一来已经*人心,二来没人敢和鬼神真正的决裂。
真正有了抗衡苗头的太平天国运动,却让我想起来了fl功。
韦伯总结被国家划分为异教的三点。
一,异教徒为了修习具有美德的生活而聚集在一起。
二,他们拥立首领,宣扬来世果报。
三,他们把祖宗弃之不顾。
如果fl功没有威胁到政权的稳定,中国现在应该还在人人修炼气功的阶段。
最后想说说,杨庆堃在最后举到的例子,那个年轻高傲的中国大学生被传教士说到你有罪,他的惊恐万分。
中国人否认一切的罪,因为面子问题(礼仪)构建的国家,是不承认罪的,只有规范与不规范,而背地里却干着最见不得人的勾当。
如果上帝高高在上,要惩罚的,首先就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终于写了一篇没有逻辑的书评。)
《中国的宗教》读后感(三):《儒教与道教》读书笔记
导言
虽然此书名为《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但是内容却并不是仅仅介绍中国的宗教那么简单。首先,韦伯写作宗教社会学系列的目的是阐释为什么资本主义仅只在欧洲得到发展而没有在其他文明中开花结果。其次在他看来宗教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并不是宗教现象的本质,而是因宗教而激发的行为”,“在此定义下,对于宗教的社会学研究同时也就是对于经济或政治、特别是伦理的社会学研究” 。
韦伯并未将人类生活的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做截然**的分析,在关于中国社会“物质层面”分析中实际上已经隐含了对于“精神层面”的分析。在我看来,韦伯从整体上梳理了中国社会的三个层面。一个是国家层面,即国家的支配形式:家产制君主以及国家的意识形态体系——最高祭司长的家父长性格。第二个是对国家的组织形态——官僚体系,以及掌握官僚体系的“士”—— “教养贵族”这一阶层的分析。“士”这一阶层与儒教关系密切,是儒教的具体承担者。在这里,韦伯也提出了“士”所面临的竞争和挑战,其中与其战斗到底的是以道教为其意识形态的“苏丹式的宠信”。第三个层面则是被统治阶层,也就是帝国的基层。在这里,“氏族”构成了极其重要的概念,而氏族又进而影响到了中国的团体的性质。,在基层,受儒教认可的祖灵崇拜与道教并存。国家——统治阶层——基层民众这三个层面之间的互动又对中国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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