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日记读后感精选10篇

  《朗姆酒日记》是一本由(美)亨特·汤普森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300页,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一):看书和看电影一个感觉

  作为一个嗜酒之人,这本小说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当然,我还是先知道电影的。所以,翻开书封看到亨特汤普森被冠上了这么多名号,我在想,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同样作为一个嗜酒之人的嗜酒的朋友,也因为电影的名字看了德普的电影。在一个微醺还不到high点的午夜他问我,朗姆酒日记到底说的什么?我很装逼的告诉他,这电影其实描写的是个状态,不是在讲故事。说完以后我打了个颤。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一半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去买了瓶酒破了两天没喝酒的戒。

  这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书?我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讲的是一段回忆,坎普去到圣胡安,然后开始一段中年记者的奇幻旅行。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一段中年男人内心成长史,在不安中寻找自我。看到最后,我的酒喝的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写点什么。

  书的第一章,坎普选择了1958年冬来开始这个故事。说实话,我不太清楚1958年对美国,对纽约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那里一定发生过让坎普决定出走的事情。而这事情带来的结果就是坎普产生了疑问: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方面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我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

  明白了吧,通俗点说,就是坎普生活的很拧巴。文艺点说就是坎普觉得生活的应然和实然间存在差距。于是他决定寻找点不一样的东西。这就跟大家对丽江趋之若鹜的道理一样。去之前都因为所谓的城市病有种寻求内心宁静的冲动。其实在开始的部分,汤普森就告诉我们了,在圣胡安日报“的确有些有才气又正直的人,但也有一些连张明信片也不会写、堕落无能的失败者,包括混混、逃犯和酒鬼”他还暗示我们“像汤姆班得瓦兹这种天才,之后为华盛顿邮报工作,得了一座普利策将,还有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只为了让报纸顺利出刊的泰瑞,现在担任《伦敦邮报》的编辑”这说明什么?不就是说明在圣胡安这个地方,剩下的,死气白列的是一帮loser?!

  有人会说loser也有春天,他们小强一样坚强的活着。是的,抛开这小说,我绝对认同这观点。因为我认同的是小波同学所说的参差多态。但是在这本书里,当我们阅读完,仔细想想。坎普从带着迷茫出发,到收到切诺特的**展现出“不礼貌”到经历种种后的落荒而逃,他得到他此行的目的了吗?

  同时,当切诺特在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时,我们是不是对她提到的在纽约会有小小的惊喜抱有一丝期待?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本书是在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所谓现代文明洗礼后,再渴望回归所谓原始的真诚和自然后是多么的装逼。唯一的结局的是落荒而逃。所谓对生活和现实的妥协只是在为自己已经丢掉的东西寻找借口。所谓的文明和所谓的原始之间的差距根本没有,只是我们在给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而已。

  其实还有好多东西想写,还有好多没说清楚,但是鉴于这已经是我最长的书评了,我还是比较满意,就这样吧。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二):于垮掉边缘的“刚左”叙事

  亨特•汤普森与杰克•凯鲁亚克,同为美国反文化的先锋人物,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创作理念。发轫并浸淫于“垮掉的一代”的汤普森,很快便甩开了年长他十五岁的超级偶像,进军新闻和政治领域,引领了一场在美国媒体史上**力极大的革命,后世将他奉为“刚左教父”,风靡全球的Blog个性化写作由此应运而生。

  这里有必要讲一下“刚左”(Gonzo)。收录了此词的《兰登词典》语焉不详,只是含糊地将其定义为“不精确的、疯狂的”代名词,它可以包含任何汤普森写的东西、做的事情。这一不乏诟病之意的解释体现出传统媒体或学院派新闻理论对“刚左”的保守态度。在它们看来,“客观性”应该是新闻报道遵循的首要原则,任何添加了书写者个人视角或观点的报道,都是失之“精确”和“公正”的。然而,在一个被各种政治与经济利益所主导的现世联盟体系中,何为“精确”和“公正”?汤普森认为,一个但凡有点良心的书写者,必须能有看到真相的勇气,更需要有在云遮雾绕的现实中甄别谎言的锐眼,而照此写下的新闻也就“永远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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