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日记读后感精选10篇(5)

  汤普森的故事中,有朦胧的爱情但相恋的人注定无法走在一起,有酒桌上的友谊但兄弟们只能作鸟兽散,现实中的世界何尝不是如此。经过了酒吧被揍、脱衣舞狂欢、报社领导暴毙的疯狂之后,三十二岁的保罗与二十四五岁的也门,无奈地出逃波多黎各,再次上路,也门唯一的家当是一套皱巴巴的西装跟一百块钱,坎普的行囊里,几件衣服、几本书、自己在报社的作品辑,打字机,当然还有一瓶朗姆酒。

  “我们所有人都是冠军,在喝醉酒的时候。”坎普在跟也门说话时,我听到了自己心底的叹息。

  《朗姆酒日记》[美]亨特•汤普森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年2月出版 定价34.00

  (原载 外滩画报)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五):人生是一场赌局

  从后记开始说起吧。看到汤普僧组织“怪物党”参与阿斯彭市的选举时,没有悬念开心地笑起来,顿时联想到小时候的动画片魔方大厦里面的一集,主人公小屁孩当上了市长。可是不久之后情况就失控了,大人们终究还是回来了。由此又联想到《动物庄园》,动物终于夺取了政权,可是新的执政者猪最终还是开始用两条腿走路。

  想到这里,不免提出自己一向的悲观主义政治论调,政府里不管坐着谁都不会差太远。因为,年轻人,你要反抗的是整个既定的保守的陈腐的文化本身,不仅仅是那些肥得流油臭得掉渣的当权者。我说的是不仅仅。

  可以设想的是,即使60年代的嬉皮们掌权了,当权的嬉皮头子一定会脱掉破烂的波西米亚服,换上西装革履。这里面的逻辑是,一旦扯上了一群人,一个集体,就被赋予了某项责任,即使再散漫的人,在肩负起一种维护一群人生活秩序的责任之时,也不再能那么吊儿郎当了。

  人类是群居动物,从部落形成的那一刻起,天性注定我们的群体生活需要一种秩序。因为必定在秩序之下才会自由,在秩序之下才有创造。人类自由的斗争,是秩序的紧与松的此起彼伏。秩序过紧时需要反抗和争取重新建立新的体系,秩序过松会产生各种混乱。

  所以任何事情,这样一想就发现一切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有一根命运的弦已经把你牵起来了,曲子其实都已经谱好。剩下的还是什么呢,顺其自然而已。

  可是一旦在现实当中,我们又不得不挣扎和抗争,这是顺其自然的结果。现实的潮水扑到你身上时,作为一个有感情有血有肉的人,必然作出相应的回应。这就是历史如何演进。为什么我们只需要顺其自然。

  而我的顺其自然是,二十几岁的我,是一个想要挣脱陈腐的生活模式的隐匿而温和的抗争者。

  竟然会由此写成了一个半通不通毫无文笔可言的伪宣言。我想还是回到这本书上。这是一个有点暴戾有点放荡,最后有点不知所云的故事。关于故事本身好像我没有太多要说的,让我感到触动的是,浪荡世界的自由记者这样一个意向。

  不由得让我想起以前的两个朋友,从英国浪荡到急躁饥渴的怪物城市重庆,都是自由撰稿人。我曾经有幸为他们的采访做过两次翻译。因为这样这种意向给我亲切感,也自认为对西方的新闻写作有一丁点侧面的认识。可是最让人着迷的还是浪荡。

  浪迹天涯寻找真正的自己。每个人都想在每个驻足过的城市有一番作为,打出一片天地,成为海明威,成为菲茨杰拉德,甚至成为汤普森。可是十年之后仍然一事无成,开始怀疑,开始诅咒,开始虚张声势,每天叫嚣着要离开,要开始新的生活,可是最终还是固着在一个疯狂的没有指望的报纸之上,报纸毁灭了,这一干人的生活以一种无厘头的疯狂继续。

  在这种表层的疯狂之上,第一人称的主人公相对保持了一点冷静和克制。就像他在一开始就强调过的——“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也是属于这一群人,也许比有些人更有能力,又比另一些人安分不少”。一个职业的优秀的记者,或者对人世本身抱有些许好奇的人,保持一个旁观者的态度是至关重要。

  坎普的命运其实是在回答他的那个追问,究竟为什么人们要放弃自己出生的环境,而要飘零到远方,去寻找所谓自己的生活呢?不论是想去纽约寻梦的波多黎各人,还是离开圣路易斯稳定生活的坎普,还是《日报》所有远走他乡聚集在这个疯狂无可救药的加勒比海旅游地的酒精脑记者,离开总是别留下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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