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日记读后感精选10篇(4)

  “不再有游戏。不再有炸弹。不再散步。不再有趣。不再游泳。六十七岁,五十岁过了十七年。十七年,已经超过了我需要的和希望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好玩了。”这是老年汤普森最后时光的文字,他用他一生的行动与写作,诠释着一种生活哲学,在我们的话语里,可以解释成愤怒、激进、荒诞、讽刺,用他自己的词汇,叫做“刚左”——酒局中最后倒下的人。

  新闻记者出书,历来不是新鲜事,从西方的伟大作家马克•吐温、海明威,到今日中国梁文道、许知远、李海鹏等意见领袖,媒体人写作,好似去邻居家串门,溜达着就过去了,只是有人玩玩即返,有人落地生根。写出《朗姆酒日记》时,汤普森刚二十岁出头,一份无名小报的记者,但已经具备了媒体人的敏锐嗅觉,借小说主人公保罗•坎普之口,他写出了五六十年代西方媒体人的生活状态:“在那些年里,我很少没有工作。有时我一次替三份报纸写稿,也替新的赌场和保龄球馆写些广告词,当过斗鸡协会的顾问,也做过餐厅的美食评论家、游艇摄影师,还定期被警察迫害。那时的生活充满了贪婪,但我如鱼得水,乐在其中。我交了些有趣的朋友,赚了些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

  “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在上个世纪,这的确是媒体人的福利。然而如今,一切都已不同。习惯用打字机敲字的汤普森,从不写博客,即便用电脑上过BBS,也一定想不到微博、Facebook把这世界变成了什么模样,他所代表的“新新闻写作”尽管不被传统学院承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却开创了这个时代的话语体系。“刚左新闻”是汤普森的图腾,“观察者的在场,不仅改变了事件的过程,而且其在场的重要性经常超过事件本身。”在他看来,客观新闻,只是政客和有钱人的工具。多年前便被誉为“博客精神之父”,如今汤普森可称得上微博精神之祖了。早在六〇年代,他写作《地狱天使》时,就把自己变成了飞车党成天酗酒鬼混被揍,肿着眼睛带着墨镜上电视宣传新书,随后的《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更是被小愤青们奉为与凯鲁亚克《在路上》一样的反文化经典,他组建“怪物党”、竞选治安官、阻击尼克松连任,诅咒老布什、痛批海湾战争、谴责“九一一”之后美国精神的堕落……他一生热爱枪支弹药,常把自己满是弹孔的作品当作礼物送人;写作,是他的另一杆枪。“新闻永远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客观。只有勇敢的人才能看到真相,才能刺破谎言。”汤普森一再说他自己需要战争、需要战斗,沉醉于日常生活,只能变得麻木,失去生命的活力。六十七岁,当他快要没有扣动扳机的力气时,就像他所热爱的海明威,吞下子弹,了断自己。

  再回到二十二岁的汤普森,回到五〇年代末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迷惘的一代”渐渐过气,“垮掉的一代”尚未成熟。美国的繁荣,让这个岛国充满了机会,一个美国梦想成真之所,骗子、酒鬼、人渣、投机商人、暴发户在朗姆酒中浸润,这样的地方当然不乏二流媒体的与二流记者。书中的媒体人,不是酒精脑,就是暴力狂,当领导的无法掌握局面,作手下的没有上进心,喝着没有加冰、偷来的热朗姆酒,做着实现新闻理想的白日梦。主人公坎普,三十二岁,作为一名记者,已不年轻,当他看到暴脾气的也门,不禁感慨:“他大概二十四五岁,让我想起那个年纪的我——不全然一样,但如果当时的我,能停下来好好地看一下自己,我应该也是也门这个样子吧。听他说话,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曾经不可一世,无知又充满自信,每次小小的侥幸得逞,都以为自己是站在台上,受众人膜拜的冠军一样。但那样的日子,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原来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一事无成。”

  一事无成,是对《朗姆酒日记》故事核心的高度概括,三十而立,就已过了人生的顶点,祈求四十岁永远不要来,流浪天涯、无处逃避,远大的理想、卑微的人生,只能借助酒精寻求短暂的欢悦。汤普森坚信好的小说一定比新闻更加真实,他的小说故事从不复杂,《朗姆酒日记》写的是六〇年代的西方,哈哈镜子中映射出的分明却是当下的中国:怀揣梦想又并不自信的青年,在一个地方失意之后,希望在陌生的环境中,抛开过去,重新再来,但浮华的社会已没有一丝缝隙,只能在安乐窝跟花花世界里越陷越深,或沉沦下去或选择离开,即便轻身上路,下一站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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