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日记读后感精选10篇(3)

  写于1958年的半自传体小说《朗姆酒日记》就是这段日子的直接记录。宿醉未醒的叙述者保罗•坎普初到圣胡安,希冀能遇到不一样的人,开始一段不一样的岁月。而这别处的生活,却从一开始就透出一股子颓败与糜烂的气味。“当阳光热到可以将所有的幻想蒸发,我看清了这个地方原本的面貌——低俗、阴沉、虚伪——这里根本没有好事会发生”。这是汤普森与美国梦的首次交战,嘲讽的大幕由此拉开。彼时,锋芒微露的他将枪口向内对准了自己,嘲讽自我,更嘲讽他眼中这片混乱的世界。他以异乡人的眼光看待这异乡,波多黎各不是孤悬于海外的世外桃源,美丽的幻梦早与此地无缘,处处潜藏着莫名的危机。

  这危机自始存在,并非从天而降。在这片经济迅速发展的热土之上,美国资本的侵入,加剧了对当地资源的无情掠夺,导致了本地人对这群高傲的白人的仇视。小说中,从坎普一下飞机,种族冲突就不曾停息:报社大楼前的暴民围攻、小酒馆的骚乱,最终越演越烈——就连前来此地度假的女孩切诺特也做了无辜的牺牲品,狂欢节上热舞之后被当地人掳走,再次出现时她已然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

  《朗姆酒日记》围绕波多黎各的生活展开,叙述集中于细节的铺排,其中并无过多**。这平淡恰恰对应着小说里那种浑浑噩噩的人生。没事做、薪水高、整天喝酒、整晚胡搞,是孤岛生活的真实写照。这里没有英雄。这群终日无所事事、只以烈酒度日的“酒精脑”将圣胡安当作掘金之地,混迹于濒临倒闭的二流报馆中,既无所谓希望,却也不愿放弃这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差事,恍兮惚兮,不知今夕何夕。所谓的“新闻自由”,不过是一句空话,本应秉持自由公正的记者,津津乐道于炮制不痛不痒的花边新闻,换取生活必需的银两。为了维持运营,报社更是被臭名昭著的贪污犯接管。如此这般,又何来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与公正?如坎普一样的理想主义者,最终一事无成,自觉是被社会唾弃的“麻风病人”,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有做人的尊严,才是“冠军”。

  汤普森书写理想主义者的失落、无助与惶惑,行文之间似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在菲氏笔下,盖茨比缱绻于码头那一丝微弱飘移的绿光,旧时世界的魅影,总在他记忆之中徘徊,百转千回、久久不去。汤普森显然更为决绝,并无根深蒂固的迷惘。20郎当的他借用32岁的坎普之口,以失败者的口吻讲述自我的真实经历,字里行间虽时时流露出年华老去时的哀婉与对未来的无所依从,却不失犀利与尖锐。那隐而未发的锋芒,更成为他日后写作的标志性符号。

  “刚左”(Gonzo) 一词本意为“酒局之中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显然,汤普森将他在波多黎各的日子视为一场永不终结的酒局。想来,朗姆酒的烈度早已融入其血脉,多年以后也未曾消解。与罗兰•巴特倡导的“零度写作”理念相反,汤普森首创的“刚左新闻”是将自我最大限度地融入写作中。他不吝于向读者宣泄其主观想法,不吝于将强烈的自我爱憎带入其中,爱则爱之、恨则恨之,并无左右摇摆的可能。在他,现实如同单项选择题,答案永远只有一个,一切非黑即白,没有中庸的灰色地带:不在沉沦中死去,就在沉沦中爆发;不在混沌中老去,就在激愤中离开。最后的转身离开,32岁的坎普或仍有理想沦丧的无奈,21岁的汤普森却绝无留恋,忧伤与无助早被他远远地抛于身后。作为最后一个酩酊大醉者,他并未倒下。他明白,这世上没有什么梦想,只有贪婪与污浊。从此,他在“新新闻写作”之路上渐行渐远,与这油墨与愤怒交织而成的声音相伴终身。

  或许,在年老体衰之际、在午夜梦回之时,汤普森仍会念及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与炎炎烈日之下的波多黎各。他曾说,“60年代是极端真实的年代。我怀念催泪**的味道,我怀念挨打时的恐惧”,只有在动荡、激越的年代里,一切才是真实的,才处于“美丽的浪花之巅”。回首往事,他对那苍凉时代里蝼蚁一般的青春岁月,或许仍有感叹。但他清楚地知道,一切都已远离,除了叹息,别无其他。坎普也好,汤普森也罢,他们都再也回不去了。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四):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

  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

  文by高宇

  差不多七年前的这个时候,2005年的2月20日,一位叫亨特•汤普森的老人,厌倦了生命,在家中吞枪自尽,几天后,由当今好莱坞一哥约翰尼•德普操办的葬礼上,各路名星纷纷到场,宛如参加一次盛大的聚会,老人的骨灰,按照他生前的遗愿,随着七色烟花射向夜空,成为他传奇一生的最后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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