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那些离开自己的乡村到大城市拼命的中国农村青年,像那些北漂的大学毕业生,像那些宁愿蚁居而不愿回到二三线城市的小城市青年。像选择漂泊的另一类人。像成千上万的农民工。
离开的理由各种各样,其实本质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挤压,像书中提到的诸如此类的形容。我想应该是每个人对挤压的定义和承受度的区别,造就了各种不同类型的逃离吧。
汤普森在写书的时候才二十出头。他描写的场景,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对自己所选择命运的各种试验和发问。在他看来,也许这样的选择本身就是一次冒险,运气不佳的话就可能像《日报》那些疯狂的记者一样,纠缠在自己永远在理不清头绪的各种风暴中,最终还是打包了自己,塞进回纽约的班机,十年的战利品是一大叠说空洞也不算,只是有点没头没尾的朗姆酒日记。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六):像一只蜥蜴,蹒跚着爬过剧痛的青春(转发郝彬的代后记)
郝彬的代后记,写了一万多字,此处所发为部分节选,主要摘了跟此书相关的内容,略有编辑,更多对汤普森本人生平的介绍,可读全文。
另,郝彬及那个时代的滚石中文版的郝舫老师、星月、经雷等人,是最早提醒我汤普森之重要的人,感谢你们。继续期待经雷的《拉斯维加斯怕与恨》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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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只蜥蜴,蹒跚着爬过剧痛的青春
《朗姆酒日记》代后记节选
文by郝彬
一个记者到底该如何报道真实,如何挖掘真相?这不是已经僵化的新闻学课程可以交给初学者的,正如历史不可能是客观的,所谓作者,就是创作者。新闻也永远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客观。只有勇敢的人才能看到真相,才能刺破谎言。这是美国“刚左新闻”教父,反文化偶像、《滚石》杂志首席作家亨特•汤普森的信条,如今,在有关汤普森无数的传说、电影、纪录片问世之后,他的小说《朗姆酒日记》,终于来到了中国读者面前。
汤普森在打字机上敲《朗姆酒日记》草稿的一九五八年,卡斯特罗的革命还未成功,肯尼迪当选美国总统是在两年之后,美国的公民权利运动正在酝酿,鲜花力量也还是子虚乌有,登月、越战、摇滚乐、毒品……所有这些让一个时代燃烧起来的东西都还没有粉墨登场。彼时汤普森,像一个浑身绑满炸药的人肉炸弹,模糊地感知到自己的命运,但面对严丝合缝的现实,只余无助和困惑,找不到明确敌人的汤普森最先把枪口对准了自己,他让自己沉醉在暴力、疯狂、酒精中,像一只蜥蜴,蹒跚着爬过剧痛的青春,这本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就是他当时个人生活的生动写照。
小说描写了一段混乱的爱情故事,其中有嫉妒、不忠、暴力、酒精,故事发生在加勒比海地区波多黎各的一个新兴城市圣胡安。这是汤普森的第二部小说,之前他还写过一部从未发表过的小说《水母王子》。这两部小说事实上完全是海明威式的,也有些许菲茨杰拉德的影子——虽然其中也有他自己后来“刚左”文体的雏形,但当时只能算是在萌芽状态,冷静的抨击和醉酒式的幽默像扭曲的双刃般搅在一起。《朗姆酒日记》一次一次地被出版商退回,总计达七次,汤普森几乎要放弃它了。一九九八年,功成名就的汤普森终于出版了此书,之后在参加一次谈话节目时他提到这部小说:“它对政治和金钱有一种浪漫的看法,我被迫去面对这个四十岁的故事所发掘出的现实……我不能修改它,就好像是,这是我,这是我曾经生活过的世界……我作为一个作者来进入它……它是个不错的故事。”
尽管当时只有二十二岁,汤普森却在小说中花了很大篇幅借主人公保罗•坎普(三十二岁)之口描述了对“走下坡路”和变老的恐惧。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令人感觉恶心,但偶尔,次数十分稀少,他却令人惊讶地展现出一闪而过的智慧。不过,他的头脑已经被酒精腐蚀,他的整个生活就像是在废油中泡太久而坏掉的老旧机器。”作为汤普森化身的坎普陷在一个毫无出路的工作里,感觉自己的梦想——成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那样的作家,像他手头里的朗姆酒蒸发得一样快。
《朗姆酒日记》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这本小说,这位未来的“刚左”新闻教父、散文文体大师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他在成熟期用来对付这个伪善、冷漠的世界的武器:怪诞的智慧、没完没了的嘲讽、不必要的越轨行为、不可一世的自信、侠肝义胆的亡命徒与生俱来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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