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〇年代,汤普森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纪实小说《地狱天使》,是首部从“地狱天使”这个摩托车俱乐部内部进行详细曝光的文学作品,为了写这本书,他和地狱天使们混了差不多一年,因为它如此*地报道了地狱天使内部的运作机制,后来这本书甚至成为很多警察巡查部门的培训手册。七〇年代,他的代表作《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与六〇年代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相若,成为一部关于毒品文化和反叛青年的圣经。随后出版的《追踪七二年总统选举的怕与恨》,对尼克松猛烈开火,则成为当时和之后政客们的必读书,对于那些需要通过了解政坛运作机制来谋生的人,比如记者、各式智囊团成员、掮客,也同样重要。
成名后的汤普森有广泛的读者群:摇滚青年、政客、新闻学学生、执法人员……《朗姆酒日记》是他最后一次向世人毫无保留地展示他的**和无助,虽然已经认识到这个世界丑陋和邪恶的本质,年轻的汤普森依然具有浪漫情怀的。之后,已经对这个世界的运作方式有所洞察、并且装备好弹药武器他仿佛周身都长出一层故意让自己显得愚蠢的硬壳,那是他给自己穿戴上的盔甲,他的敌人已经现身——丑陋和冷漠的既有政治和社会秩序。
《滚石》杂志创始人扬•温纳评价亨特•汤普森是“一种绝对自然的存在”,之所以用“自然”这个词来形容汤普森,而不是“自由”,是因为温纳知道,自然大于文明,自然甚至大于自由,所谓绝对的自然,就是绝对的真实,高居于任何给人带来束缚的文明之上。
想要总结汤普森的一生是愚蠢的。因为他做的每件事的深度和广度,并不总是那么有明显的脉络可循。他成功地写作了从地狱天使、旧金山的毒品文化到超级碗和总统竞选等每件事,与他维持终生友谊的朋友有帕特•布坎南、乔治•麦戈文和吉米•卡特这样的政客,同时也有肯•克西、威廉•巴勒斯和沃伦•泽方这样的反文化英雄。他是美国新闻界真正独一无二的人物,他把杰克•凯鲁亚克垮掉派的浪漫主义、艾伦•金斯堡的政治信仰和威廉•巴勒斯尖刻迷狂的怀疑论调带入了大众新闻的世界。他那种个性化的新闻报道和写作手法激起不少人的愤慨,但同时也让他获得被人崇拜的地位,或许没有哪位作家像亨特•汤普森那样,个人经历和笔下故事中的人物如此血肉紧结,不可分离。从《朗姆酒日记》开始到《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乃至后来的每一本书,汤普森都在表达自己一以贯之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他的人生和作品仿佛一场真人秀,毒品、酒精、持续不断的愤怒一直在消耗他的生命,但却没有杀死他,而他之所以选择用海明威式的自杀方式,则可能正是在用自己的生命续写那已经结束的故事。
对汤普森来说,有些东西不应该被遗忘,也永不会消逝,这也是一直以来他通过自己的文字向世人表达的东西。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他试图去了解,为什么美国梦会变成一把枪口向内的手枪。对于这个问题,美国现代文学界还没有人走得足够近,去作出解答。与同行相比,汤普森显然离答案更近。这个总是用最本真方式对此进行体验的男人,这个“绝对自然的存在”,从未退缩,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七):无果,才要更对峙
“杰克船长”约翰尼•德普2011年摇身扮作落魄发胶男记,劳心费神自导自演了一部电影,不欺瞒地讲,带给观众的福利寥寥。银幕上,波多黎各海景碧眼样旖旎,德普的鬼马演技可圈可点,艾梅柏•希尔德晒至泛白的妖娆金发,让人不至于中途离场,除开这些,其他尽扣了那片名,《朗姆酒日记》,醉醺醺地,结构涣散,失掉了重心。若非读过原著,再回放估计我仍一头雾水。
故事终于结束,片尾浮现出“致敬亨特•汤普森”云云的字样,随后的两三帧画面是一个面容清癯腿毛旺盛的美国男子,这就是汤普森先生,德普的莫逆交。2005年2月,67岁的“刚左”新闻教父与妻子煲电话粥,煲呀煲的,便丢下雪茄含枪管在口腔,一扣扳机,轰掉后脑勺。这个年轻时致函总统约翰逊讨工作、跟未曾谋面的文坛大佬福克纳借钱的人,死的牛哄哄。别乱猜妻子红杏出墙、多愁善感的作家寻死觅活,他是作家,但大众对作家脸谱般的旧印象可跟他哪哪都挨不上;他**一生,但死于太清醒,“不再有游戏。不再有炸弹。不再散步。不再有趣。不再游泳……不好玩了——对任何人来说。六十七岁。你变得贪婪。倚老卖老。放松——不会疼的。”他的遗书多干净利索,本该是逗号的地方清一色子弹洞样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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