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这样的角度来看汤普森年轻时的自传体小说《朗姆酒日记》,便有一种别样的况味。一方面,小说体现了十足的“垮掉”精神。主人公保罗•坎普过腻了美国生活,来到加勒比岛国波多黎各圣胡安的一家报社当记者。朝酒晚舞的当下和朝不保夕的前途织起一段动荡不安的青春物语,灌足了酒精的保罗醉眼看人生,现实通过其微醺的视角被扭曲、幻化为具超现实色彩的流动影像:酗酒、群殴、性乱、嗑药、脱衣舞……就像所有的“垮掉派”作品,这一幕幕被描摹得仿佛永不谢幕的嘉年华,意识游离在观察边缘,道德消弭于欲望的深渊之中。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垮”得还不够深,醉得也不够彻底。五十年代的美国生活真是妙不可言,二战已经结束,经济繁荣在持续,资本主义的**频频招手,各种制度与规则各就各位,专等着把不安分的青年往里摁(这一切仿佛六十年代暴风骤雨前的静止一刻)。汤普森发现喝了威士忌的“迷惘的一代”(海明威)还能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而沉醉于朗姆酒的“垮掉的一代”却只能“咒骂着赶跑活跃在波多黎各街道溢满垃圾之上的老鼠”。小说中的保罗眼见这象征人生枷锁的“橡皮布套”一步步箍紧他的脖子却无从脱身,现实的残酷、理想的无依和青春的易逝,正是当时青年苦苦思索又汲汲逃避的事情。面对书中的暴力男卡门,22岁的汤普森借着32岁的保罗之口感慨道:“他大概二十四五岁,让我想起那个年纪的我。听他说话,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曾经不可一世,无知又充满自信,每次小小的侥幸得逞,都以为自己是站在台上,受众人膜拜的冠军一样。但那样的日子,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原来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一事无成。”
青春尚“在路上”,作者便有如此清醒的认识,而正是对“一事无成”的担心,使其早早撇开那班没心没肺的“垮掉派”,*对现实世界的洞察与刻划。《朗姆酒日记》的叙述尽管微醺摇摆,但旅游胜地美女醇酒、阳光沙滩的极乐光景,与当地恶劣的人文和政治环境,依然形成了令人无从忽视的强烈反差。白昼的游客时光,一转眼就变成了毒贩、骗子、人渣、政治掮客和西西里黑手党的冒险乐园。而作者的一双锐眼也使其深刻体会记者工作的暧昧性质。一场械斗,很可能会被描述为爱国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或是暴力团伙的黑吃黑,而这一切,只在于记者手中的笔听命于谁,是自己,还是老板及代表既得利益的政治和金融集团。
汤普森无疑戳穿了当代新闻体制背后的黑幕,在那些“更好更远大的理想、自由、真相、荣誉”幌子底下的,是不为外人道的肮脏勾当。摄影机后的那双眼睛可以选择睁大、闭上、瞥开,甚至视而不见,污泥浊水皆可借机堂皇出笼,新闻的意义只在遮蔽真相和散播流言。尽管书中着墨不多,但我们还是能嗅出美国人在加勒比开设报馆的用心,他们一方面推行美式自由观,另一方面则威慑受古巴革命影响的势力不要蠢蠢欲动。汤普森写下《朗姆酒日记》的1959年,麦卡锡主义虽成陈迹,但美国的反共幽灵依然阴魂不散,如是写法是很需要勇气的。
从今天的眼光看,《朗姆酒日记》不脱“垮掉派”的那份闷骚气,人物对话也极尽对海明威电报体式简洁的摹仿。汤普森成熟作品中特有的那种自然、节制,而又高度个人化、甚至不惜用极具感**彩的字眼来表现好恶的风格,还有待于其日后对飞车党、“地狱天使”、旧金山毒品文化的文学描述,以及发起阿斯彭市集体反强拆、揭露美国历届总统政治猫腻的社会活动中臻于完善。但无疑,对世事真相的敏锐洞察和“刚左”式书写,是从《朗姆酒日记》开始的。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三):最后的酩酊大醉者
2005年,时年68岁的“刚左新闻”教父亨特•汤普森刚刚迈入人生的暮年,离他真正垂垂老去尚需时日。他时刻在意时光的流逝,自觉生命正不可抑制地走向衰亡。2月20日,他在家中吞枪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以此完成了一生中最后一次演出。而一切故事的源头,则需追溯至半个世纪前。
时值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美国梦日渐式微,时代风云变幻,民运正悄然酝酿,自由的呼声与激烈的摇滚乐激荡着每颗年轻的心。21岁的汤普森离开欧洲,只身前往波多黎各一家二流英语报社当体育记者,原本为寻梦,最后却发现这不过是又一次失败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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