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的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及《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8〕53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18〕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潭头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从现在起至2019年5月底,举全乡之力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
(一)推进殡葬公共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确保辐射到所有村(居)、组,解决群众“旧坟有地迁,新坟有地葬”的问题。
(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实现全覆盖。从2018年9月1日“零点”起,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达100%;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殡仪馆,待公墓(骨灰堂)建成后,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达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装棺二次安葬现象。
(三)散埋乱葬整治到位。全面治理 “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重点是广吉高速沿线、省道314线(三坊-潭头-上固-宁都)、孤江河上固河及村中河道沿线、村中和田中坟、水源保护区周边、县道乡道沿线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到2019年5月底,实现上述重点区域可视范围内看不到散埋乱葬坟墓。
(四)移风易俗明显见效。在圩镇全面实施“三禁”(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的同时,向农村延伸。所有行政村都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底,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8月)
1.部署动员。7月中旬,成立乡、村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乡、村、组三级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逐级签订殡葬改革责任书,7月底前,各村(居)、乡直(办)各单位(含县属单位)必须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带头执行殡葬改革工作承诺书。(责任单位:各村(居)、乡直(办)各单位)
2.调查**底。在7月底前,完成调查**底工作,重点**清四个底数:**清村(居)民家中棺木及棺木店(点)的棺木数量;**清“三沿六区”范围内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八仙、礼生、道士、风水先生、乐手、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等);**清土葬用品生产销售店及丧葬祭品店铺的数量。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对“三沿六区”范围内乱葬坟墓,全面开展调查**底工作,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各乡村(居)、乡民政所、乡综治办)
3.开展集中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手机报、短信、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采取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编发短信、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重点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乡宣传办、乡民政所,责任单位:各村(居)、乡直(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