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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感恩奋进”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51:5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感恩奋进、勤劳致富、孝老敬亲、文明礼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开展“政策法规大宣传、进村入户大走访、创优争优大评比”活动为抓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典型引领,着力解决“五大问题”:一是解决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的问题,增强政策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解决部分群众不知恩感恩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解决部分群众主动脱贫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较重的问题,引导树立“勤劳致富光荣”思想,通过艰苦奋斗改变命运。四是解决个别群众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履行孝道。五是解决“脏乱差”突出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讲究清洁卫生,养成文明习惯。

二、主要任务

(一)政策法规大宣传

1. 张贴宣传标语。以知恩感恩、勤劳致富、孝老敬老和文明卫生等为主题,在入村道路节点、村委会周边等显著位置,规范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每个村(含贫困村和非贫困村)3幅左右。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排头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2. 印发通知通告。由县脱贫办负责,印制《xx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明白卡》,各乡镇分发至贫困户并张贴上墙,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由县法院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广泛印发张贴,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10日前

3. 电视专题访谈。县电视台设置专栏,分期邀请民政、国土、住建、教育、人社、医保、劳保、农保、就业、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危房改造、医疗、就业、入学、农资补贴、保险等政策法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解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行业责任部门、县电视台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前

4. 广播例行宣传。围绕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勤劳致富、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分类撰写广播稿,由县电视台统一录制并分发各乡镇(广播稿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其中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稿件由县脱贫办负责,孝老敬老稿件由县法院、县民政局负责,勤劳致富稿件由县文明办负责,卫生习惯稿件由县卫计局负责)。各乡镇、各村(社区)每天7:00—7:30、18:00—18:30进行例行广播宣传,每次不少于30分钟,播放统一录制的广播光盘,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法院、县脱贫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各乡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其中广播光盘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

5. 进行文艺巡演。策划举办“脱贫攻坚、感恩奋进”专场文艺演出,突出“知恩感恩、自立自强、孝老敬老、文明卫生”等主题,注重挖掘提炼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正反典型,采取说唱、小品、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精心编排重点文艺节目,利用逢场天在全县44个乡镇巡演,同时到25个2018年计划脱贫村和15个非贫困村专场演出,确保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进村入户大走访

1. 县级领导大走访

(1)定期走访宣传。每年至少2次到贫困村召开群众坝坝会,专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脱贫攻坚和惠民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成效等。教育引导群众知恩感恩、自力更生、孝老敬老,养成文明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