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剑翘复仇案》是一本由[美] 林郁沁(Eugenia Lean)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00元,页数:2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施剑翘复仇案》读后感(一):中西文明冲突的表现?
看完之后有点晕,自己水平不够!但让我想到了最近的贾敬龙案件! 这是要写读书报告的,感觉会往情治与法治这方面写! 经历了上台讲ppt(听说我的手是抖的,声音也是)。 老师,讲评,又往深处讲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血亲仇恨是必报,只有过了九代才可以不报,所以得到特赦是很正常的,但是在这本书里加入了大众舆论为平台带动舆论。中国在学习西方之前都是人治社会,而西方自古就是法治社会。即使到了现在,中国离法治也还有一定的距离。比如说,之前的丹麦女孩遭遇**,女孩使用辣椒水防狼剂,却可能面临着几个月拘役。这在中国人看来,是不能理解的,)但是西方社会就是这样。法律就是用来界定你的行为的,看你的行为有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
在民国时期,这样的案件的背后,其实也透露着东西方文明之间的一种冲突。是情治好,还是法治好,情治过于柔软,法治过于强硬,这就看个人的角度和立场
《施剑翘复仇案》读后感(二):自设陷阱的野心之作
很难想象,如此薄的一本书竟然探讨了民国政治、军阀威权、法理、女性、公共领域、现代性、国家的想象、传媒力量等诸多话题。作者言简意赅、行文流畅,史料运用做了最简化的处理,但完全不影响对观点的阐述。
然而作者给自己设下了一个陷阱,在厘清了法治、礼治、人情、时局、传媒、公共领域间的复杂关系之后,她不合时宜地提到了冯玉祥在三个刺杀案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极有可能,这三个案件的最终走向就是被冯玉祥所左右,或者说是被以冯玉祥为中心的国民党和军阀间混乱的权力网络所决定的。那么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和一切论述都可以宣告无意义。
在承认作者观点的前提下,最令人唏嘘的是最后一部分施剑翘在毛时代的遭遇。一个智谋足以解构民国司法、影响公共性建构的才女居然在反右和文革时期无法做任何有用的抵抗,可见当时意识形态的严密和恐怖。
《施剑翘复仇案》读后感(三):书评节选—反思部分
作者是否夸大了大众媒体的作用?在林郁沁看来,“公众同情”是一种随着大众媒体兴起后产生的“新”的情感体验。可是,“情”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悠久历史。比如,在没有大众媒介的春秋时期,就有众怒一说。(《左传•襄公十年》就有讲到“众怒难犯”)既然有众怒,是否也可能有“公众同情”?难道同情的公众主体只能被大众媒体询唤出来?
其次,作者先验地把公众同情与女性及女性的现代主体性连接,是否太过粗糙?尽管施剑翘案是女性所为,但它激发的“情感”却未必是女性特质的。在缺乏严谨考证的情况下,盲目地下此论断,不仅将“公众”狭隘化了,也导致了研究逻辑的前后矛盾:一边反对情感-理性的两极化分,但另一边又将公共情感“女性化”,以此区隔哈贝马斯所谓的男性主导的理性公共领域,强化着情与理的对立格局。
另外,“情感研究”是一个很庞大的话题。正如先前提到的,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新闻传播学等许多学科都在“情感”路径留下了脚印,仅仅一本《施剑翘复仇案》所能窥探的范围十分有限。
《施剑翘复仇案》读后感(四):集体情感的塑造:古今亦同理
1935年11月,施剑翘在天津佛堂刺杀孙传芳之事堪称民国奇案。事后,举国媒体皆起而响应,不仅各类或真或假的新闻报道充斥版面,而且围绕此案件相继出现了许多杜撰小说、评书乃至戏剧。如作者所言:在一个大众媒体盛行的时代,她的复仇得以从一开始就成为公众消费的对象。
在当日的媒体笔下,施剑翘被塑造为“女中豪杰”、“复仇侠女”等威武不屈之形象。与之对照的孙传芳则是一位“声名狼藉”的下野军阀。随着案件的审理以及媒体舆论的不断造势,社会民众对施剑翘刺杀行为渐生同情,亦对其为父报仇的动机给予理解。最终,此事以南京政府发布特赦令而收场。
北伐之后,党国体制初始,南京政府试图建立一种适用于中国威权体制。但在另一方面,1930年代前后同样也是市民社会快速发展跃进的岁月,尤以层出不穷的各类报刊媒体为代表。本书作者林郁沁便异常敏锐地发现了这两点间的微妙联系,试图以施剑翘刺孙案前后发展为线索,进而考察公众情感与社会政治事态间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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