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典型案例,比如迫于强大舆论的许霆盗窃案,还有药家鑫案等都是非常典型的公众舆论对审判的影响。导致这些普通的案件之所以会引发全民性的舆论争执,在我个人看来,大众认可的美德依然没有成为立法的基础,法律和制度代表的正义理念和人道原则脱离了公众对其的共同分享,立法者只是单方面的从制度和社会层面去看待理解公众,没考虑到规范能力,使得立法司法与大众的情感距离太远,让他们感觉不到法内情的体现,也感觉不到法对社会正义的主持。
在中国传统帝制时代,“情”可以是理想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基础,又可化为扰乱社会和睦的自私冲动,当这个暧昧的复杂的定义模糊的又影响着中国哲学和文学以及文化的“情”字在近代中国政治文化中转化为公众同情时,其实际上扮演了一种双刃剑的角色,时至今日!
《施剑翘复仇案》读后感(九):失去判决的“复仇”
张晓波/国家财经周刊
1935年11月13日,女刺客施剑翘于天津居士林佛堂枪杀原直系军阀首领孙传芳。该案行刺过程,极具传奇色彩。
据事后媒体报道,1935年秋,施剑翘发现杀父仇人孙传芳是天津南马路清修院居士林的理事长。为弄清孙传芳行踪,施剑翘数次造访居士林,最终决定在该日行刺。
行刺当天早上,孙传芳被安排主持诵经仪式,但因下雨的缘故,这位下野军阀迟迟未到会场,施剑翘打算取消刺杀计划。当孙传芳最终出现的时候,她不得不租车赶回英租界寓所取勃朗宁手枪。在事后的供词中,施剑翘称,在英租界藏枪,是为防节外生枝。回到佛堂,施剑翘从正跪着的孙传芳背后向其射击三枪,孙立毙。
悬疑的刺杀过程、血溅佛堂、烈女复仇、军阀殒命等等环节,使此案引发媒体极大关注,已属必然。但比“谋杀案”更重要的是,该案引发了民众对于国家、传统道德、现代法律等等议题的持久讨论。而施剑翘本人在1936年获民国政府的特赦,虽然在形式上给本案打上了一个句号,但其揭示的内容本身,却远比案情复杂的多。
林郁沁的《施剑翘复仇案》一书,以复仇案展开讨论,其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公众情感与现代法律规范之间的困境。
不对称的刺杀与报道
在施剑翘刺杀孙传芳一案中(下简称“刺孙案”),首先被公众与媒体注意到的信息是此案的不对称性,即弱女子向大军阀复仇。复仇的根源,在于民国1916——1927动荡的军阀政治。
1925年,直系军阀孙传芳在与奉系军阀张作霖下属张宗昌作战中,俘获张宗昌所属第二军军长施从滨,未经审判便将施从滨枭首示众。施从滨长女施剑翘立志复仇,并在十年之后获得成功。
1925年与1935年之间,民国政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革。1926—1928年国民党北伐,直接改变了袁世凯死后十年军阀混战、割地自雄的军事—政治格局。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在形式上再次了完成了国家统一、政治集权。相反,前北洋系军阀(直、奉、皖三系)尽管曾经控制中央政权,却因其投靠日本,并对大大小小各地方军阀丧失实际统治能力,已经被置入到分裂国家、出卖主权的历史罪人位置。显然,一度成为直系军阀首领的孙传芳,也在北洋军阀历史罪人的序列之中。
在政治前提发生转换前提下,媒体对于“刺孙案”,出现奇异的一边倒现象。本案发生后,记者们争相报道该案,在两三个月内,关于施剑翘的身世、刺杀经过、审判细节,连篇累牍地占据着各大报刊的版面。在这些报道中,施剑翘的身份被日益描绘成一个柔弱、具有良好古典修养并怀有良善美德的女子;而孙传芳永远处在故事的对立面,一个残暴惨刻、出卖主权、镇压工人的北洋军阀。
新闻媒体的报道,仅仅是前奏,在接下去更进一步的舆论炒作中,关于施剑翘的众多侠义小说被创作出来,施的弱女子形象被转化现代侠女,不仅会拳脚功夫,而且善于使用现代武器——勃朗宁手枪。侠义小说中的施剑翘,混杂着古代行侠仗义的女侠与现代新女性(民国式旗袍、阅读报纸、使用手枪等等)的两重身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孙传芳既是“侠”的对立面,也是“现代”的对立面,甚至可能是善良女性的对立面。中国传统的文艺,对女性向来赋予永恒的道德美德。
对于传播的不对称,林郁沁还不厌其烦地举证了当时的戏剧界为此案进行的大量创作,这些情景剧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甚至于上海新兴的电影业也打算将这一题材拍摄成电影。或许是因为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中断了电影的拍摄,这一电影的最终完成,要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被拍摄成《女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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