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经典读后感10篇(2)

  会看这本书,主要是因为鲁迅的推荐。一个现实主义,带有极强批判性的大师竟然会推荐一部儿童小说,一部童话,于我而言是不可思议的。

  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就还了。

  越回味越觉得鲁迅的眼光真是极好的。结局不算好亦不算坏,小主人公终是回到了人类身边。

  无论经过怎样美好的童年,孩子们终究是要进入成人的世界。无论他们愿意或不愿意。

  牵牛小子的部分看得比较细。大概是因为更美好吧。金龟子以吃为毕生之追求,在我们看来无疑是可笑的。可是我们以为的大业,在更高一级的生命体眼中,是否也是愚昧不堪?佩林(罪恶之城)那足以惊艳本位面的天资和卓卓成就,在更高位面的李察看来,不过是入门级别的程度。如果有一天,一个远远超过我们理解范围内的高等文明,来到地球将我们变成其附属或是殖民地甚至是毁灭…我们现在的一切努力是不是也会变得像佩林一样可笑?

  人自诩万物之灵,创造了何其灿烂之文明。可换一个角度,一个其他生灵的角度,人类不过是在破坏在掠取。人类行走在罪恶的道途,却以文明来掩饰。

  肤浅而局限,生而为人,确实难以超越人。

  孩子们总是会在他们的旅途上遇到牵牛小子和毁灭者,来教导他们善恶。我们都更愿意他们先遇上牵牛小子。善的种子一旦播下,纵然苦风恶雨浇灌,只要阳光普照,总是会有破土而出的一天。

  欢迎回来,小约翰。

  这个世界并不美好,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世界也不那么糟糕。

  《小约翰》读后感(六):鲁迅➕蔼覃的名牌效应

  首先,我要说说这本《小约翰》

  这本书我买到手上就开始看,可是算算这已经是我买它回来的第四个年头了,我硬是没有看完过。还有一本书也曾经享受过如此待遇,那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我思考过,明明是儿童文学怎么就就看不进去呢,其实答案太显而易见了:看不懂。

  倒不是说这本书有多难懂,其实蔼覃的小约翰世界闻名,想象力的发挥,童话世界的畅游,在我心里他甚至有点像第二个彼得潘—赞扬是必须的。所以错不在蔼覃身上。

  那么错难道在鲁迅先生身上?鲁迅对这本书有着热烈的感情,正因如此这位文学拆迁办的元老才会选择这本书来做翻译,所以鲁迅—我猜—他是能够懂这本书的精髓的。

  那么我看不懂,主要在语言上,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让我啧啧称奇,怎么都是中国字,怎么都是白话文,凑在一起我怎么就看不懂了呢?这让我想起当年考GRE的时候,每个词都认识就是看不懂的经历。这几年我和这本书就一直这样抗争着,拿起来又放下拿起来又放下…可是不要忘了呢,鲁迅先生能在某个时代一炮而响,除了他是拆迁办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写白话文啊!

  想到这里,觉得错出在哪已经出来了,错在时代已经变迁了,一昧的去读某个年代的名著已经行不通了,你感受不到他的伟大性因为你不是那个时代的人。

  所以,鲁迅和蔼覃在这个时代,很可惜的没有起到化学反应,只有一点点名气的叠加,就算是物理反应吧。

  想起几年前买这书时还有一个当代女作家的译本,当时只想着追求名家➕名家,没想到最后尴尬了。

  我是不是该写个结尾?结尾就是看书也不能只选名牌,完了。

  《小约翰》读后感(七):渐变

  如果说鲁迅是用“无韵的诗,成人的童话”来吐露他的心情,那么我的思绪更像是跟着故事在为白纸上色。它时而单调干净,时而复杂脏乱,时而模糊黯淡,却跳不出方方正正的规格。凡登先生在调那个孩子的色彩,也在描绘着千千万万归为人类的生物。

  纯白,白纯,在小约翰的眼睛里,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是纯白的。爸爸、小狗、小猫,还有那个可以随心所欲取名的大花园,就是生命的全部。对他而言,长期灌输的意识便是真理。坚信着丑恶是敌对《圣经》的罪人,坚信着信仰是随处哼唱的歌谣。他如同刚出生的小鸟,只知道张嘴得到该有的食物。世界是这样安然透明,却安然得滋生出好奇的天性。

  “如果我能去那,那该有多好。”

  人性,是贪婪的,包括幼小的孩子。天真无邪,可仍会幻想冒险无人知晓的小天地。或许是蓝天怜悯他的孤独,或许是他的纯净**了绿地,总之,在充斥温情的黄昏,大自然将和善夺目的牵牛小子带到了小约翰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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