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变良民的读后感10篇

  《激变良民》是一本由巫仁恕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42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激变良民》读后感(一):有意义的喔

  导论第一页,作者引用霍布斯鲍姆的话,来证明研究社会冲突的意义。

  反而是这段与本书中心关系不大的文字,给了人很多鼓舞:

  目前这一方面的研究之所以会引人注意,理由很明显:这些行动永远是**化社会结构里关键性的部分,因为毋庸置疑的,当暴动或社会革命发生时,社会紧张程度已经达到突破点;再说,某些问题除了透过这种激烈行动是不可能被了解清楚的,社会冲突已经把某些隐晦不易察觉的事物暴露出来,吸引社会的注意力,同时扩大了我们有关事件的资料。

  ——霍布斯鲍姆

  《激变良民》读后感(二):毫无違和感。

  很干净的一本书。思路很清晰,整个结构很均衡,前后照应,读来很顺畅,整本书倒像是一个报告一样。学术著作倒也能感受到阅读的**。不看作者的介绍,单看整本书的风格和结构就看得出是台湾学者的风格。之前看台大的一系列硕士论文就是这个感觉:完全可以作为学术榜样和规范来学习。就和民国的知识分子一样的感觉,标标准准的学问人,四平八稳,规规矩矩。读来虽然不会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但会让人觉得很充实,结构和内容都看得出经过了推敲的,而文章的最后一定会有厚厚的附录。 就我看过的有限的海外研究那一系列的西方汉学家的著作,我总会怀着莫大的热情去阅读,即使是学术作者,我也觉得是在同他对话一样,他能用他的语言和思维方法来启发我。文章风格也更为活泼,而且更加注意方法。 而对于日本汉学家的书,我主要是看的中华书局92年出的那一套十本日本学者的选集,主要感觉是他们功力了得,十分注重史料,文章风格就和日本人做事一样,谨慎小心,绝不过分。

  只是说说个人感觉,读的越多才能感觉的更加真实。

  《激变良民》读后感(三):明清城市中的官民共栖

  中国传统上是个农业社会,三农问题关系国势安危,农民起义也因此一度是史学界“五朵金花”之一,相比起来,城市民众的集体行动向来是个容易受忽视的领域。很大的一个原因当然是中国直到16世纪的晚明时期才开始涌现出民众集体行动的事例,且大多孤立而分散,并未导致重大的政治后果——总之,来得太迟、太散,又不够震撼。但并不是产生重大后果的事件才是历史,相反,回顾这些过去将丰富我们对那一时期的认识。

  中国城市的民众集体行动发端于晚明是可以理解的:传统社会演进到这个时期,城市的经济技能不断得到强化,也开始出现了较为成熟的城市文化,形成了一个与农村有所区别的城市社会;与此同时,晚明时期国家力量衰弱,朝政腐败,使都市居民的反抗有了合法的根据和机会,一时粮食暴动、罢市、罢工、反地方官暴动、抗税暴动等等在各地纷纷出现。

  从最早的时代起,中国政治思想一直强调国家控制社会,如果两者分离,常常意味着国家失控的乱世。出于最聚众闹事的极度担忧(“聚众”之后尾随的就是“闹事”二字,可见一斑),汉朝律法规定:“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连三四个人聚在一起饮酒都怕出事,当然更不必说大规模的公开行动了。为了避免事态不可收拾,历代也通常对倾听民意有制度性的安排,使人有申诉渠道,同时严厉打击那些过分欺压行为,《大清律例•兵律》“激变良民”条规定:官吏因“失于抚字”或“非法行事”而导致良民反叛者,处斩监候;平民煽动、唆使良民造反,亦处重刑。

  这形成了一种既有所控制又有所安抚的平衡架构,也正因此,民众在抗争时常常又会强调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他们只是被欺上压下的官吏“激变”的良民,而他们相信正义的最高权力将还他们清白并给予他们应得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处置不当,一般不至于过分走向极端。这不仅是因为一般人民对政府还未有明显的政治权力诉求,也在于双方之间还有一种“共栖关系”,即人们抱怨的只是低层官僚的错误行为未能获闻,从而妨害了原先那种“养民”职责的共识。他们常常打出“为朝廷除害”的口号,要的是更好的治理,而不是另一种政治制度——那实际上是他们无法想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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