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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08:34

(二)全面完成年度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大力整治黑臭水体。制定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大力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今年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0%以上。(市市政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方案。今年年底前,全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以中心城区及不稳定达标河流为重点,进一步加严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上实环境城西(xx)污水处理有限公司、xx上实环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xx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凤城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水务有限公司、康达环保(高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厂处理工程、青州市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青州市高柳污水处理厂等9座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浓度逐步降低到40mg/L、2mg/L、15mg/L和0.4mg/L以下。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盲区,重点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今年年底前,完成城区范围内44项雨污混排整治工程。(市市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加强纳管企业预处理监管。对全市纳管企业预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或不具备预处理达标能力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预处理不达标或通过管网偷排超排的,坚决立案查处。(市市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三)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市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对城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的要尽快完成划定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7),开展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实行一源一案,规范设置隔离、警示标识,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违法违规项目。(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2.着力防范饮用水水源地和调水干渠环境风险。把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跨越南水北调、胶东调水干渠、引黄入峡调水干渠等的国省道作为重点风险源,对穿越水源地保护区和跨越调水干渠的桥梁,由交通部门依据职责采取限速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由桥梁权属单位提高护栏设计标准、建设污水收集设施,确保达到环保要求,防止污水进入水源地和调水干渠。(市交通局、省胶东调水局xx分局、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局、峡山水库管理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纳污坑塘综合整治。对排查出的21个纳污坑塘分类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计划、处置技术、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对纳污坑塘的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对新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治,对整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市环保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攻坚目标措施

今年年底前,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各类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

(一)迅速整改突出问题。对照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和省专项检查通报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报市级保护区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审查。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政府对各类问题的整改进行现场验收,对照清单逐个销号。市环保局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今年年底前,对自然保护区内设置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底核实,制定计划,限期退出。(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年底前,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开发活动立即进行纠改,并实施生态恢复;对实验区内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使用并恢复原状;对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牵头,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