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制定出台全市乡村振兴规划及五个专项工作方案,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78家,培育发展千禧农谷、天然富硒农业产业园等一批“新六产”项目,太河片区等10个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区初具规模。粮食生产战胜自然灾害获得丰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教师提升工程,“第一村医”覆盖920个村庄,镇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3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农村危房1.15万户,新改建农村公路506公里,完成545个村“户户通”硬化任务,改造农村旱厕7.7万户,全国农村改厕工作推进现场会、全省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中片区)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五)深化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全面启动市县机构改革。围绕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聚焦“一次办好”改革,组织实施优化企业开办、信息资源共享等12个专项行动,新登记市场主体7.6万户,“不见面审批”“一门办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新机制加快建立,全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持续深化财税、投融资、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统计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丰富了全面深化改革“淄博实践”品牌内涵。扎实推进“双招双引”和“四大招引工程”,成功举办首届齐商大会以及陶博会、新材料技术论坛等重要展会,精准组织一系列境内外招商活动,新增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项目11个,到位外来投资同比增长18.5%,蓝帆医疗等企业海外并购实现重大突破。与驻淄央企省企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中铝齐鲁工业园等55个企地融合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年度投资42亿元。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成为“齐鲁号”欧亚班列4个首发城市之一,全市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5.7%,其中出口增长11.8%,新兴服务贸易增长40%以上,博山区入选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我市居“中国外贸百强城市”第60位。

  (六)民生社会建设持续加强。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参加各类保险人数达1031.7万人次。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实施消除“大班额”规划(2018-2020),新改扩建幼儿园145所、中小学18所,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稳步推进。市中心医院西院区等医疗重点项目基本建成,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1%,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率达到83%。扎实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改造提升165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0家、农村幸福院106家。全面完成“三改三建”年度任务。创建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参加十八届亚运会和二十四届省运会取得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细精准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青岛上合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物价、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防震减灾、人防、气象、史志、档案、仲裁、住房公积金、知识产权、科协、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慈善、残疾人、红十字、对口支援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政府自身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化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坚决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等系列活动,*推进“三个转变、一个强化”,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虚心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全市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及“12345”新平台建设,开展“我向市长说句话”网民建言征集,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矛盾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和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