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坚定不移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支持政策,建立领导干部包扶企业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秘书”保障制度,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破解民营企业资金、人才、市场、科技创新等难题。进一步清理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切实为企业减税降费。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民营企业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更加关心支持企业家成长,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年”各项举措,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全覆盖。着力改革制约国资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有效激励的薪酬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大防范风险力度。把防控金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存量。严格防控养老金支付风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密切关注高负债企业,做好企业信用债违约、网络借贷等风险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风险,继续推进法治化、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化解国有企业债务。加强对中小银行监管,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扎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抓好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聚焦发展所需,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大连实际的机构体系,使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履职更加到位。稳步推进区市县机构改革,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全市园区整合提升,探索园区管理与开发相分离体制,在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管委会+公司化”运营模式试点,推动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园区发展格局。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全面振兴新动能

  主动顺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切实把创新摆在振兴发展的核心位置,全力推进“三创”中心建设,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加大自创区建设力度。持续推进自创区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推动高新区、金普新区等重要承载区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按照“又高又新”要求,全力推进自创区营造更优创新环境、集聚更多创新资源,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推动自创区与自贸区“双自联动”,推进自创区在科技管理体制、人才激励体制、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示范引领,实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

  加快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大连光源二期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基础设施在我市布局。加快建设大连化物所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和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东软集团生命健康学院,继续推进大连人工智能研究院、干细胞与精准医学研究院、辽宁精细化工和催化剂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水平,加快国家和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专利联盟,办好国家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等系列活动,激发全民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化物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科研院所。在人工智能、先进装备制造、洁净能源、集成电路等13个先导型重点产业领域进行精准布局,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和科技创新基金。落实好支持科技企业创新的优惠政策,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化管理,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大连分中心、大连技术专利公开交易市场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4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90亿元。

  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海外优秀专家引进计划,打造领军人才培养、博士后人才集聚和高技能人才开发等工程,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证制度,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奖励激励,让各类人才在大连安心、安身、安业。大力培育“工匠精神”,每年评定一批“大连工匠”,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