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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30:26

继续推动实施“点对点”结对帮扶工程,进一步引导城镇中小学与农村贫困中小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已开展结对帮扶的市直中小学校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结对帮扶效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全力跟进,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1.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合教研会议,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等活动,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科课程实施水平。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网络课堂,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学校管理帮扶。推进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结对帮扶学校每年至少互派1人挂职。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3.办学条件帮扶。根据学校实际,尽力向受援学校捐赠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改善受援学校硬件设施;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提供必要的教室指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科室、单位:机关各科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镇以上中小学校

(八)建立贫困村教师补充、交流和帮扶机制

1.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每年交流到贫困学校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20%。

2.加大贫困地区特岗教师招聘力度。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招聘特岗教师需要。要保障特岗教师的工资及各项待遇的落实,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3.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足额发放乡村教师津贴,教师体检常态化,加快贫困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生活条件。实施教职员工扶贫工程,开展“千名教师扶持行动”,让教师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开展“乡村最美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市、县、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汇聚合力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格局。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同志任副组长,局班子其他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切实加强与扶贫办的沟通联络,会同统战部、总工会、团委、妇联、人社、民政、工商联等部门,抓好教育助学扶贫工作,形成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教育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时间。真正做到教育精准扶贫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项目上重点安排、资金上重点帮扶、工作上重点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先地位,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加大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市教育体育局2018年预算安排“点对点”结对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加大教育经费统筹,重点向脱贫任务较重的薄弱学校倾斜。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管理,突出教育扶贫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预算扶贫所需经费,在财力上保障扶贫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考核评估。对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教育扶贫工作的指导、督查,把工作做在日常、做在经常,落细落实。切实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重点检查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工作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