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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30:26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育科、督导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推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

1.加大贫困地区幼儿园建设力度。实现贫困地区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地区适龄儿童入园率,2018年全市计划投入3000万元,改造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8所,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

2.开展贫困村幼儿园全面排查,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加强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指导,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室内外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3.规范办园行为,基本消除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责任科室、单位:学前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培训计划

1.足额安排培训经费。按照不低于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2.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扶贫地区校长教师培训工程,有针对性地对扶贫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园长)、教师进行轮训。支持贫困村小学开展教师培训,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3.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要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建立完善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责任科室、单位:教师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五)构建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1.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调查**底,并充分利用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为每名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积极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校园氛围。

3.建立家校定期交流沟通制度,依托家长委员会,开展家教宣传、家长走访、讲座咨询等活动,多方位、多渠道向留守儿童父母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指导其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确立正确的教育方法,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

4.办好“留守儿童之家”。指导农村小学和教学点专门建设或结合现有功能室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配备图书和阅览设施、计算机、亲情电话等,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等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

5.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继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辍学率。各地要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即明确一名教师、一名村干部、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逐一对辍学学生进行劝学。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劝返一个销号一个,推动落实各地各学校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确保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1%以上。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构建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平台

1.根据扶贫攻坚工作需要,调整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增加职业学校有效供给,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2.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开展招生。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意愿,引导他们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就读专业。以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

3.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就业档案,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加强就业创业教育,鼓励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创业,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

责任科室、单位:职成科、基教科、计财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七)扎实推进“点对点”结对帮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