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脱贫攻坚2017年冬季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14:23
(三)严肃执纪问责。按照长效化、科学化、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开展工作,弘扬特别顾大局、特别敢担当、特别重协作、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的脱贫攻坚精神,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攻坚克难,有序有效推进冬季行动。要引导干部把工作干在实处、把功夫下在平时、把精力放在日常,改变备考迎考取巧心理,切切实实将工作精力放到抓工作推进、抓政策落实上。对问题整改和工作推进不力、帮扶措施不到位、没有完成脱贫攻坚计划的,视情节对相关市、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按规定问责;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影响国家对省考核、评估的责任部门和市、县,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在帮带群众脱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村干部报酬80%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制度。坚持一手抓动态整顿,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出现一个,整顿一个,一手抓**清底子,通过2018年上半年的换届,真正换出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硬班子。
(五)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工作程序,倒排时间表,11月中旬前完成贫困户脱贫核定、备案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贫困村退出核定、备案工作,12月底前完成贫困县摘帽县级自查自评工作。按照脱贫滚动规划,各市、县要提前细化确定2018年计划脱贫的县、村、户名单,并对标制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就业、集体经济等方面补短板建设项目计划。
(六)注重舆论宣传。总结推广一批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冬季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代表人物,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导向作用,营造脱贫攻坚冬季行动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