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脱贫攻坚2017年冬季行动方案
(六)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打好“十场突围战”,落实好深度贫困攻坚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深度贫困县攻坚行动、深度贫困村提升行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行动。11月15日前,制定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前工作有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党委、政府);制定因病、因残致贫的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方案(责任单位:省卫计委、省残联);制定出台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攻坚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要梳理制定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清单及政策落实责任清单(责任单位:省发改委)。11个深度贫困县和特殊贫困群体的攻坚方案,报省扶贫办备案,春节前在《xx日报》公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
(七)搞好苏陕扶贫协作。落实好中省苏陕扶贫协作相关会议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协作,产业项目围绕脱贫攻坚布局、人才合作围绕脱贫攻坚交流、劳务协作围绕脱贫攻坚开展,11月中旬前完成苏陕扶贫协作市际、县际间的结对优化,确保苏陕扶贫协作议定事项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责任单位:省发改委)。
(八)提升“三大体系”帮扶成效。强力推进国企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建立工作进展定期报表制度,晾晒帮扶工作成绩单(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教工委、省卫计委)。国企合力团要在巩固此前开工成果基础上,12月底前再对接开工一批合作项目,向贫困地区拓展发展空间,设立“扶贫车间”,在产地初加工、仓储物流等用工中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国资委)。高校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等优势,12月底前在结对县启动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和实体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和文化帮扶,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省委高教工委)。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精准帮扶、全面覆盖的原则,下沉优质资源,帮助贫困地区基层医院和卫生室培养骨干人才,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坚持健康扶贫“两手抓”,全面启动抑制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八大行动”,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省卫计委)。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助推脱贫攻坚活动*开展(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
(九)扎实开展干部帮扶工作。要确保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实现干部帮扶全覆盖,户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加强帮扶干部培训,11月底前对所有帮扶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以健康扶贫、产业扶贫政策培训为重点,做到熟悉政策、熟悉民情,掌握群众工作方法、提升做群众工作水平。强化帮扶工作考核,驻村的“四支队伍”每周至少到贫困户家中一次,不驻村的联户干部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中一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落实帮扶纪实制度,如实填写帮扶工作纪实。及时总结整合“四支队伍”、发挥各自力量的好做法和工作成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十)加强精神扶贫。将扶贫同扶志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党建引领”提升、“教育引导”树德、“村规民约”自治、“文明模范”创建、“公益救助”暖心、“司法保障”护航等做法,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培训、宣传引导和组织发动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脱贫先进典型,推广扶志工作好经验,培育和强化自强自立、苦干实干、自主脱贫的意识,进一步激发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脱贫攻坚冬季行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特别是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要带头干、带领干,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强化条块结合责任体系,省上牵头,市上主抓,县上实施,市县对本地区年度脱贫任务负主体责任;行业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涉及的脱贫攻坚工作,并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确保事事有人管、有人干。对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都要明确具体的帮扶任务、目标和责任,按人按岗按责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
(二)强化督查考核。对冬季行动重点工作和脱贫攻坚其他事项,要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认真组织好日常明查暗访、月通报、季度交叉考核、年终考评工作,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良好局面。切实做好巡查、考核、督查和民主监督问题的整改工作,年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在考核、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倒查源头,追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