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人字〔2017〕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定于2017年9月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引导全县中小学教师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争做师德楷模,切实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激发、传递、汇聚教育正能量,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重点解决中小学教师事业心淡薄,奉献精神不强,过多看重经济利益,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严重影响中小学教师形象的突出问题。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召开“师德建设教育月”动员会
9月上旬,各学校组织召开“师德建设教育月”动员会,传达学习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本校“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计划,并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四有”好教师的标准,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刻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促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想信念,自觉运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学校要组织每位教师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对自己近几年的师德修养情况进行总结。
(二)组织教师宣誓,签订师德承诺书
各学校要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的通知》(菏教人字函〔2017〕10号)要求,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要通过宣誓活动,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荣誉感。要加强对教师宣誓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学校要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存入教师的师德档案中,作为督促教师履行师德职责的依据。
(三)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征集师德先进事迹
各学校要以年级组、教研组或处室为单位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讨论要围绕师德教育月主题,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有好老师”标准,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查找自身的师德问题。重点查找履行岗位职责的态度,是否从事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并将本人参与讨论的笔记或心得存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同时,各学校要对本校近几年涌现出的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征集,发掘教师师德方面的典型事迹,每所学校(农村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报送1-2人。
(四)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
各学校根据征集的师德高尚教师材料,经校委会研究,确定3-5名师德高尚教师向全校师生报告其师德方面的典型事迹。县教育局将组织师德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全县中小学校巡回报告。通过报告会,树立师德方面学习的榜样,以正面典型激励其他教师、以优秀事迹鼓舞其他教师、以身边人物感动其他教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各学校都要成立“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校长(园长)为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师德建设的具体责任人,确保“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管理,对师德高尚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师德不佳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使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