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
(五)创建森林城市。
xx市:到2020年,林地面积达到141.7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69.7万公顷,林地利用率达到49.21%,森林覆盖率达到33%;干果经济林总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林果收入50亿元;新建森林公园5处,新建自然保护区2处,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各县(市、区):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T2004-2012)标准,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等40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四、重点工作
(一)卫生城市。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园林局、交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教育局、公安局、城管中心
1.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控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和传染病暴发流行;加强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厉打击建成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2.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教育机构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强化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绿化美化,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无卫生死角;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体育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围挡规范,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集贸市场、便民市场、活禽销售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卫设施齐全,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加强交通管理,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4.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实行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5.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无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彻底清除闲置地块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硬件不符合标准的村级厕所进行改造,彻底取缔或改造旱厕。
(二)园林城市。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气象局、园林局、城管中心、房产局
1.加快城市公园建设。加快城市(县城)公园、广场、游园和街头绿地建设,增加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对现有的公园、广场等公园绿地进行提升改造,见缝插绿;加强市区小游园、街头绿地的规划建设;对建设好的居住小区提升改造,增加绿量,增设游乐设施及社区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