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强化检测队伍建设。全年举办市内外检测技术培训班2期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确保“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
(九)突出抓好重要节庆时段监管工作
“两会一节”以及传统节日是农产品集中供应的**期、 **期。各级农业部门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注重生产指导。组织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种植户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农药,严禁在果蔬生产上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加大对农资市场及果蔬生产基地周边农资经营店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清缴力度,严防禁用、限用高毒农药进入果蔬生产环节。
2.加强产地监测。组织县(市、区)、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期间及其前后,对产地蔬菜、水果等大宗食用农产品进行大规模、多回合、高频次的农药残留监测。
3.严格产品管控。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向源头生产基地下达《限制采收上市通知书》,要求延期采收。对发现在蔬菜上使用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及时给农户下达《蔬菜禁止采收上市通知书》,并令其自行销毁,禁止采收上市。对一些特供食用农产品,应采取定点生产、定人监管、定点检测、定向供应的方式进行,确保重大活动、节庆期间所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依靠改革推动
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改革统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特别是要保障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必须的交通工具、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运行费用等投入,使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依托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工作进展、成效的宣传,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重点抓好绿色生产特别是“三品一标”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先进典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其影响,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处置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加强舆情监控、分析研判、报告和处置问题的能力,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舆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坚持全国、全区、全市“一盘棋”,做好产销地沟通工作和纵横向协作应急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
(五)推动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进一步厘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责任,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充分利用通报、约谈和问责等手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保证各方责任落到实处。
(六)加强部门协作
完善产地准出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重大事件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以块为主、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
(七)强化督查考核
继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县(市、区)各级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要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推进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