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税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二)纵合横通,注重结合创新
1.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各项体制机制。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完善构建全市国税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推进。深化落实“条主动、块为主”和“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优势互补、协同共管工作举措,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等方面,自觉接受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
各县(市、区)局要及时调整充实党建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协助党组统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党建办实体化运作。各级党建办要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深化落实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制度,定期梳理盘点问责情况,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市局将选择部分县局、税务分局(所)作为市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抓点带面,每年参加联系点组织生活,*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找准基层党建联系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短板,及时指导研究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创新和丰富“学”“做”互促的有效载体。充分运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宁夏税务党建网、廉政教育网络专栏、宁夏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网络平台,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各地学习教育的先进经验、优质党课等,提升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要运用好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盐池革命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结合“我的初心,我的成长---做政治合格共产党员”“七一建党”等活动,把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帮扶慰问、交纳党费纳入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中来。积极挖掘、培育、宣传优秀领导干部和基层优秀党员,适时对税收改革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做到“学有典型、做有楷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三)走在前列,发挥表率作用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要走在前、当表率。各级局党组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中心组常态化的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学习主题、采取个人自学、分头领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学习纪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局领导要带头学思践悟,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党支部或者分管部门、基层联系点至少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表率”:一是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带头讲政治,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形成与所处领导岗位相称的政治能力,对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错误言行,要严正指出、严肃批评;二是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带头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查找差距、改进提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身正己;三是做促进发展的表率,要勇于实践,带头担当负责,围绕“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目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建功立业;四是做廉洁奉公的表率,带头明辨是非,直面矛盾,不当老好人,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自觉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五是做高尚道德的表率,带头彰扬社会正气,注重名节操守,搞好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严格约束,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四)夯实基础,注重固本培元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1.加强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年初要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落实情况。每季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授专题党课、发展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保证党员行使权利、听取审议支部工作报告并就重大问题做出决议;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讨论研究重要工作、通报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审核发表提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讲授1次专题党课,调动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党员采取多种方式轮流讲,形成功能多样、生动活泼、思想互动的讲党课氛围。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进改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各党总支要对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