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第二,未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行业状况、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等,例如上市公司存在“存贷双高”(有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负有大额债务);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数量和分布与其实际经营需要不符;上市公司本期新增缺乏商业合理性的大额购销交易或其他大额非常规交易等,未恰当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第三,未充分了解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以及控股股东大额资金需求和相关情况,例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高比例股权质押,特别是已出现平仓风险或股权被冻结情形;或存在大额投资、大额债务、经营活动大额资金缺口等,未恰当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第四,未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与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未恰当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未恰当评估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资金占用风险。

  第五,未保持职业怀疑,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内部控制等因素,充分分析并判断上市公司与侵占资产相关的舞弊动机、机会和借口,未恰当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舞弊风险。

  第六,未结合风险评估程序及对舞弊风险的考虑,未恰当识别和评估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资金占用重大错报风险。

  2.监管关注事项

  在监管工作中,应关注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程序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否对异常迹象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是否恰当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舞弊风险等并设计进一步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第一,注册会计师应全面、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法律环境、监管环境、舆论环境及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对于上市公司因资金占用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理、被证券交易所问询,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在资金状况、涉嫌资金占用及其他相关方面被媒体质疑的,应保持职业怀疑,充分收集信息,关注异常迹象,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第二,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行业状况、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等。应关注上市公司大额购销交易或其他大额非常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应关注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分布、“存贷双高”情况是否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及行业惯例;应关注上市公司大额资金进行集中存放或异地存放、频繁开立和注销银行账户、突然注销当期交易较为活跃的银行账户等异常情形;应关注上市公司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投资是否符合其战略发展规划。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所关注的情况恰当识别和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第三,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重点关注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股权结构、股权质押情况、信用评级情况、产业布局及主要经营活动、大额投融资活动、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必要时还应充分了解受其控制的其他实体相关情况,识别和评估资金占用方面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所关注的情况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第四,注册会计师应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与防控资金占用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相关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控制活动、内部监督,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特别关注控股股东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第五,注册会计师应结合对上市公司及其环境、内部控制的了解,对与侵占资产相关的舞弊风险因素进行充分分析调查。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因资金状况、投资需求等导致的舞弊动机,是否存在因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而形成的舞弊机会等。

  第六,注册会计师应了解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通过询问、检查等多种方式,恰当实施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风险评估程序,特别考虑资金占用的风险。对涉及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迹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警觉,并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2号——通过未披露关联方实施的舞弊风险》的要求,识别并评估相应重大错报风险,设计恰当的应对措施。

  (二)控制测试

  1.常见问题

  注册会计师实施控制测试时,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的审批与使用、公章管理、网上银行管理、收付款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审批等事项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或测试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