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16.2规定对违法提供纳税担保的处罚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第二条。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总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令第322号)规定的程序,通过制定纳税担保办法予以规定;
2.税务总局应当通过税务总局网站、税务总局公报等渠道予以公布。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总局组织实施纳税担保办法并负责解释;
2.税务总局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纳税担保工作的监督检查;
3.税务总局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实施情况,优化完善纳税担保办
法。
二、税费
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