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总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的程序,制定税务机关征收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2.税务总局应当通过税务总局网站、税务总局公报等渠道予以公布。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总局组织实施税务机关征收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并负责解释;
2.税务总局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税务总局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实施情况,优化完善税务机关征收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
三、
税务
检查
21.税务稽查
21.1制定税务稽查工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 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第八十五条。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总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