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总局组织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并负责解释;

2.税务总局应当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3.税务总局应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实施情况,优化完善纳税服务规范。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违反上位法规定,或者超越权限、违背法定程序的;

2.违反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共利益、纳税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违反公平原则,产生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四、

纳税

服务

24.规定纳税服务规范、投诉处理办法、纳税人信息保密范围

24.2规定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办法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