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1号)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会计报告;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19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1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路竣工财务决算;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资产评估报告
20
收费公路权益首次转让所需的公路竣工审计报告编制
国道收费权转让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1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竣工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