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解困持续推进。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思路,开源节流,基本保证了财政工作的有序运行。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抓好现有税源及非税的征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1.4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加1.62亿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补助。全年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15.68亿元,同比增加1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212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同比增加4268万元,同比增长161.17%。三是全力保障民生资金投入。全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5801万元,实际支出5671万元,支出进度为97.75%,位居全市第二名、全区第四名,其中县财政安排1812万元、债券资金安排1014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政策,义均教育迎国检项目建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共支出3.69亿元,同比增加4045万元,同比增长12.33%。社会保障和就业共支出3.56亿元。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改厨改厕等各类补贴3582万元。整合融资资金1.36亿元,为重点项目的有序实施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四是严格预算管理和资金审批。全面落实县四家班子带头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5%以上。五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64亿元,同比净增加1.1亿元,同比增长43%。
国土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狠抓土地报批工作,完成建设用地报批项目13个共57.8公顷。二是完成土地收储326.3亩,盘活存量土地2300多亩,供地率86.25%。三是完成挂牌出让国有土地21宗共1304.5亩,实现收入9101万元,创下2014年以来历史新高。四是出让采矿权5宗,实现收入1亿元,收益明显增加。五是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将2017年卫片图斑61.7%的违法初始比例降至2.54%。六是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完工,旱改水指标任务完成167.2公顷,梳理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面积938.6公顷。
二、聚力改善民生,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一是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出台《兴安县关于进一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县四家班子率先垂范,县乡村组四级联动,聚焦“六大行动”,聚力贫困群众增收,完成了600户2034人脱贫、10个贫困村摘帽的工作任务。桂林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场会在兴安召开。二是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整合投入扶贫资金5801万元。加快产业扶贫,选准和培育县“5+2”、村“3+1”特色产业。新(续)建村级光伏电站18个。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参保率、家庭医生签约率、健康扶贫大病救治专项进度救治率均为100%,住院医疗费用经政府兜底机制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90%;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453户。三是压实各级扶贫工作责任。整合全县104个定点帮扶单位3300多名干部驻村帮扶,全力推进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四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扶贫领域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巡视巡察检查反馈问题,全力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反馈的16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
城乡建设协同推进。一是规划编制日趋完善。编制完成《兴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城南新区的土规和城规基本实现两规合一。二是城乡建设强力推进。按照疏解提升老城、加快建设城南新城的战略,全面实施投资18.75亿元、涉及14个片区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房屋征收2000户,拆迁面积8.1万平方米;争取资金1.86亿元、专项债券6000万元;凤凰坡片区安置点已全面完成房屋征收,原财政局和蒋家村片区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分别达99%、97.1%。渡头江巷完成立面改造和水系景观建设,魁星楼~白云驿历史人文景观区项目启动建设。湘漓、高尚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华江荣获桂林市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一等奖;溶江与聚光科技签订了漓江三花小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白石、漠川依托桂北老家、银杏古村,打造乡村旅游示范带;狮子山、江西田等12个乡土特色示范村加快建设。三是城乡管理更加精细。长期以来,困扰市民的双女井溪马路市场“脏乱差”得到根本性整治。城区亮灯率95%,设施完好率96%。持续开展打击“两违”,拆除违建面积1.16万平方米,查处违法用地14.19万平方米。通过公开招标,成功引入上市企业侨银环保公司,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改革。界首、严关、高尚、溶江污水处理项目及湘漓污水管网工程投入试运行,碧清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了环境承载力,实现了全县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走在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