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预算法》,高度重视财政运行困难。保证预算公开透明运行,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一是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钱跟事走、量力而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二是严格坚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流程。三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禁止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安排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财力的项目,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
依法征管,培植优质财源。分税种、分行业逐一进行排查**底,利用大数据平台,抓好现有重点税源分析和主体税种的有效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做好重点纳税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下大力气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全力服务企业在兴安落户,夯实税源培植的基础。
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民生项目持续推进。密切关注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自求平衡等专项债券和乡村振兴、学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走向,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确保全县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及相关民生项目的有序推进。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全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化解债务风险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隐形债务。三是按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平台公司的改革转型,做到全县隐形债务总量不增加,存量逐年减,底线不突破。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与处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做到统筹安排、定向投放、合理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度,针对闲置土地和国有资产,做到依法清理、依法处置,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拓宽思路,采用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等新型模式,盘活国有“负担型”资产。
十、着力抓好国土管理,切实保障发展需求
以争创“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抓手,统筹做好国土工作。
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强化对自然资源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保护责任制;重视投入,推动做好土地开垦、旱地提质改造以及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等保护性工作,完成100公顷左右的土地开垦,3月份前全部完成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成立动态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合力打击非法用地用矿行为,年度土地矿产违法比例控制在8%以内。群策群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保持“自治区地灾防治十有县”荣誉称号。
加强国土基础建设。认真抓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国土数字县域城市建设;提前做好多规合一的筹划工作,确保新一轮规划符合兴安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开发管理办法,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制定兴安县旅游基准地价,为优质旅游项目进驻兴安提供政策保障。
强化发展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建设用地报批力度,今年要批复不低于2000亩的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确保华润、铜锣湾、中铁锦绣、上海九翌等重大招商企业以及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有可靠的用地保障。二是大力实施增减挂攻坚工作,成立县增减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实施,力争全年实施增减挂面积不低于600公顷。三是强力开展历史闲置矛盾土地攻坚工作,成立县征拆办,抽强人调能人以攻坚的精神,处置历年来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未批已建、未批已供等问题土地,确保清理解决**2000亩以上土地。四是在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基本解决历史遗留的预留用地问题。五是做好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土地储备中心的合作,全年计划收储土地2000亩,其中新增收储工业用地1000亩(城西工业园区400亩、界首工业园区300亩、溶江工业园区300亩),新增收储经营性土地1000亩(城南新区800亩、城北新区200亩)。六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对东风水泥厂、滨江公园、城南新区、维也纳酒店后区域等地块尽快完成出让条件,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6亿元以上、矿权出让收入6000万元。七是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特别是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的处置盘活力度,全年力争处置盘活闲置土地200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