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特色现代农业。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以上。发展设施农业,实施现代种业工程,新增设施农业2500亩以上。发展休闲农业,建成市级休闲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培育5条以上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发展品牌农业,新增22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1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鉴江现代渔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园区,培育30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发展远洋渔业,拓展境外养殖、深海养殖,申报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持续办好渔业周·渔博会。
(二)打造开放福州,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融入国家开放大局和“一带一路”战略,汇集更多资源,推动我市新一轮发展。
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开展“招商年”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回归工程”,强化产业链招商、技改招商、服务业招商,试点产业基金招商,推动福南宁区域协同招商合作。发挥福州新区先行先试功能,在三区融合、金融创新、区域综合开发、重大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提高开放开发水平。办好海丝博览会暨第二十一届海交会、第六届丝路国际电影节、第五届海丝国际旅游节等活动,抓好中日“一带一路”合作国际示范区筹备工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深化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落实68条惠及台胞的具体措施,办好第七届海青节,加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加快复建台湾会馆,推动马尾琅岐对台客运码头投入运营,促进榕马率先融合发展,为夯实和平统一基础多作示范、多作贡献。组织侨情普查,加强华人华侨新生代工作,强化与港澳在金融、物流、文化创意及青少年等领域的交流。发挥省会城市在闽东北协同发展中的带动服务作用,深化泛珠三角、闽浙赣皖区域协作,继续抓好与渭南、延安、吉安对口合作。
建设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新高地。注重“首创性”探索,先行先试50项改革创新措施。鼓励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设立海外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等新型业态,力争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引进大型龙头车企,做大青口汽车城和银河国际汽车园,打造东南区域进口汽车集散中心。持续发布金融创新案例,推动海峡基金业综合服务平台落地,探索区块链金融服务创新。落实新版负面清单,争取国家惠台政策在自贸区率先落地实施,建立双向投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建设。力争开通中欧(福州)班列,积极参与“丝路海运”。
深化“海上福州”建设。推进江阴港6—9号泊位、可门港6—7号泊位、松下港12—13号泊位建设,完善提升江阴港集装箱码头、罗源湾散货码头,加快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前期工作,鼓励航运企业增开国际航线,建设大宗商品、整车进口等仓储集散中心,推动福州港集装箱吞吐量快速增长,打造国际深水大港。加快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罗源湾南岸临港产业基地、罗源湾北岸冶金产业基地、松下港粮油肉类加工产业基地建设,做大蓝色经济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发展临港产业。优化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打造“海洋牧场”,建设“智慧海洋”,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治理海漂垃圾,推广生态岛礁工程,合理开发海岛资源,保护修复海洋生态。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一趟不用跑”事项达35%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水利、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降低诉讼“执行合同”的时间和成本,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口岸收费。加大“首台套”等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完善“一企一议”协调服务机制,常态化为企业排忧解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扩大“信用+”运用范围,强化失信行为惩戒。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