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

作者:罗曼·罗兰


  他心里又补上一句:“并且我也决不会饿死的。”
  他把地址复看了一遍,找高恩去了。他决意只要高恩有一点儿傲慢的神气,就打烂他的脸。
  那家出版公司在玛特兰纳区;克利斯朵夫走上二楼的客厅,说要找西尔伐·高恩。一个穿制服的仆人回答说"没有这个人"。克利斯朵夫诧异之下,以为自己读音不清,便又说了一遍,那仆人留神细听以后,说公司里的确没有这个姓名的人。克利斯朵夫狼狈不堪,道了歉,预备走了,不料走廊尽头的门打开了,出来的便是高恩,送着一位女客。克利斯朵夫才碰了狄哀纳的钉子,便以为大家都在耍弄他。他一转念当作高恩在他进门的时候已经看见了,特意吩咐仆人挡驾的。这种岂有此理的举动使他气都喘不过来。他愤愤的已经望外走了,忽然听见人家跟他招呼。原来高恩尖利的目光老远就把他认出了,堆着笑容奔过来,伸着手,亲热得不得了。
  西尔伐·高恩是个矮胖子,胡子剃得精光,完全是美国式,起色太红了一点,头发太黑了一点,一张又阔又大的脸,肥头胖耳,打皱的小眼睛老在那里东张西望,嘴巴稍微有点歪,挂着一副呆板而狡猾的笑容。他穿得非常讲究,尽量要掩饰身段的缺陷,把太高的肩膀和太粗的**给遮起来。他觉得美中不足的就只有这儿点;要是身体能再高二三寸,腰围再细几分,他哪怕给人踢几脚也是愿意的。至于别的部分,他自己非常满意,以为别人一看见他就会着迷的。而妙就妙在果真如此。这矮小的德国犹太人,这个伧夫俗物,居然做着巴黎的时装记者与时装批评家。他写一些无聊的,把肉麻当有趣的通讯。他是鼓吹法国风格,法国风雅,法国风流,法国精神的人,——脑子里全是摄政王时代,红靴根,洛尚那一类的玩艺儿。大家嘲笑他,但他照旧很出锋头。凡是说①“在巴黎,可笑是你的致命伤"的人,其实是不认识巴黎:“可笑"非但没有害死人,并且还有人靠它过活;在巴黎,“可笑"能使你获得一切:光荣,艳福,都不成问题。所以西尔伐·高恩对每天气着装腔作势的肉麻话得来的钦慕已经不希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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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摄政王时代指路易十五未成年时由菲力气·特·奥莱昂摄辅的时代(1715—1723),以风气**著称。红靴根为君主时代出入宫廷的贵族所穿的。洛尚为路易十四、十五两朝的幸臣。此处所用三典故,系泛指法国十八世纪的轻浮佻挞的习气。
  他口音重浊,逼尖着喉咙,完全用假嗓子说话。
  “啊!真想不到!"他一边高高兴兴的喊着,一边用皮肤绷紧,指头短而臃肿的手抓着克利斯朵夫的手拚命的摇。仿佛遇到了最知己的朋友似的,他竟舍不得放下克利斯朵夫。克利斯朵夫愣住了,心里想高恩是不是跟他开玩笑。可是并不。或者即使他存心嘲弄,也不超过他平时的分量。高恩太聪明了,决不作睚眦必报的打算。克利斯朵夫当年的欺侮早已被置之脑后;便是想起,他也不大在乎,倒很高兴教从前的同伴看看他现在的地位和典雅的巴黎风度。他所表示的惊讶也是真的;他万万想不到克利斯朵夫这个突如其来的访问。而且他虽然那么机灵,立刻猜到克利斯朵夫此来必有目的,也极愿意招待他,因为克利斯朵夫的有求于他,就等于对他的权势表示敬意。
  “你从家乡来吗?妈妈身体怎么样?"那种亲昵的口吻,克利斯朵夫平时听了也许会讨厌,但此刻在一个外国的城里听到,他的确非常快慰。
  “可是,"克利斯朵夫心里还有点儿猜疑,"怎么刚才人家回答我说这里没有高恩先生呢?”
  “这里的确没有高恩先生,"西尔伐·高恩笑着说。"我改姓哈密尔顿了。”
  他忽然说了声"对不起",把话打住了。
  有位女太太在旁边过,高恩笑脸相迎的上去跟她握了握手。然后他回来,说那是一个以写肉感小说写得火剌剌出名的女作家。这位现代的萨福**缀着紫色丝带,身材肥胖,①②淡黄头发带点儿红色,涂脂抹粉的脸大有志得意满之概;她用那种男性的嗓子,带看法国东部的乡音说些夸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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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萨福为公元前七世纪至六世纪时希腊女诗人,相传其私生活极为风流。
  ②丝带为得最低级荣誉团勋章的标识,紫色的属于大学院(即教育界)范围的,男子系于左衣襟上角的纽孔内,女子则佩于**。
  高恩又向克利斯朵夫问长问短,提到一切家乡的人,打听这个,打听那个,故意表示对谁都没忘记。克利斯朵夫忘了自己的反感,又感激又诚恳的告诉他许多细节,都是跟高恩渺不相关的。而高恩又说了声"对不起",打断了克利斯朵夫的话,去招呼另外一个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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