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

作者:柏拉图

苏:现在是时候了,我们应该回到我们这个国家来看看,是否这里可以看到我们所一致同意过的那些品质,不象别的国家。

格:啊,这个道理连瞎子也能明白。

格:是的。

有的人学习了好久,甚至还不记得所学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因为有的人身体能充分地为心灵服务,有的人身体反而阻碍心灵的发展呢?你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可用来作为每一问题上区分有好天赋与没有好天赋的依据的吗?”

是不是有一些证明比别的一些更优秀呢?

格:显然是的。

苏:可笑的原因在于,我们所说禀赋的同异,决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而只是关连到行业的同异。例如一个男子和一个女人都有医疗的本领,就有同样的禀赋。你觉得对不对?

苏:那么我以为,治理者和他们的辅助者如果都名副其实的话,辅助者必须愿意接受命令,而治理者必须发布命令——在一些事情中按照法律发布命令,在另一些我们让他们自己斟酌的事情中根据法律的精神发布命令。

格:很对。

苏:告诉我,在别的国家里是不是治理者同事们之间有的以朋友互称,有的却不是?

苏:那么,好,既然我们的扶助者①的生活,看来比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胜利者的生活还要好,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和鞋匠,其他匠人,以及农民的生活去比较吗?

①见第四卷424。

格:没有。

格:什么?

格:我赞成,请讲下去。

苏:他九九藏书网们是很难辨别。但是有一个办法,即,当他们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他们都叫他父亲。他又把这些儿女的儿女叫做孙子孙女,这些孙子孙女都叫他的同辈为祖父祖母。所有孩子都把父母生自己期间出生的男孩女孩称呼为兄弟姐妹。他们不许有我们刚才讲的那种性关系。但是,法律准许兄弟姐妹同居,如果抽签决定而且特尔斐的神示也表示同意的话。

苏:因此应该挑选这种女子和这种男子住在一起同负护卫者的职责,既然女的男的才能相似禀赋相似。

苏:当然不容易。但是既然跌到水里了,那就不管是在小池里还是在大海里,我们义无反顾,只好游泳了。

苏:他们会这样问:男子与女子之间不是天然就有很大的差别吗?当我们承认有之后,他们会问我们要不要给男子女子不同的工作,来照顾这些天然的差别?当我们说要的,他们会再问下去:既说男女应该有同样的职业,又说他们之间有很大的自然差别,这岂不是在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吗?那怎么办?你聪明人能够答复这个问题吗?

苏:你要看到了第二个浪头,你就不会说第一个浪头大了。

格:道理很明白。

苏:因此,为取得一致意见,我们是不是首先要问一问我们自己:什么是国家制度的至善,什么是立法者立法所追求的至善,以及,什么是极恶;其次,我们是不是要考虑一下,我们刚才提出的建议是否与善的足迹一致而不和恶的足迹一致?

格:真的,这不象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真不容易。

苏:但是一个男医生和一个男木工的禀赋就不同。

苏:对于一种兽类如果你不给以同样的饲养同样的训练,你能不分彼此地使用它们吗?

苏:好,我甘愿受罚,但请你原谅让我休息一下。有那么一种懒汉,他们独自徘徊,想入非非,不急于找到实现他们愿望的方法,他们暂时搁起,不愿自寻烦恼去考虑行得通与行不通的问题;姑且当作已经如愿以偿了,然后在想象中把那些大事安排起来,高高兴兴地描写如何推行如何实现;这样做他们原来懒散的心灵更加懒散了。我也犯这个毛病,很想把是否行得通的问题推迟一下,回头再来研究它。现在我们假定这是行得通的;在你许可之下,我愿意先探讨治理者们在实行起来时怎样安排这些事情。同时还要证明这些安排对于国家对于护卫者都有极大的益处。我准备同你先研讨这个问题,然后再考虑其它问题,如果你赞成的话。

苏:因此,格劳孔,这就是我们城邦里护卫者中间妇女儿童公有的做法。这个做法和我们政治制度的其余部分是一致的,而且是最好最好的做法。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在下面以论辩证实之。你认为然否?

苏:因此我们的立法并不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既然我们提出的法律是合乎自然的。看来倒是目下流行的做法是不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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