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我们觉得你是在偷懒,你是要逃避全部辩论中并非微不足道的一整大段,企图不对我们作出解释就滑过去。你希望随随便便地提了几句话就溜之大吉,似乎那个关于妇女儿童的问题,即,“朋友之间一切共有”①这个原则可以应用于妇女儿童身上,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一目了然了似的。
苏:但是,既然(我认为)经验证明,让所有的这类事物**裸的比遮遮掩掩的要好,又,眼睛看来可笑的事物在理性认为最善的事物面前往往会变得不可笑。那么,这也就说明了下述这种人的话乃是一派胡言:他们不认为邪恶是可笑的,倒认为别的都是可笑的;他们不去讽刺愚昧和邪恶,却眼睛盯着别的现象加以讥讽;他们一本正经地努力建立某种别的美的标准,却不以善为美的标准。
格:是的。
格:是的。
苏:女人应该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为国家抚养儿女,男人应当从过了跑步速度最快的年龄到五十五岁。
苏:绝对是的。无论如何,我担心我们在这里有不知不觉陷入一场文字争吵的危险。
苏:那么,如果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发现男性或女性更加适宜于某一种职业,我们就可以把某一种职业分配给男性或女性。但是,如果我们发现两性之间,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生理上的区别,阴性受精生子,阳性放精生子,我们不能据此就得出结论说,男女之间应有我们所讲那种职业的区别;我们还是相信,我们的护卫者和他们的妻子应该担任同样的职业为是。
苏:我们有没有讲过,这种认识这种措词能够引起同甘共苦彼此一体的感觉?
苏:难道我说得不对,阿得曼托斯?
格:是的,说得对。
苏:那么,让我们来请他答复这个问题。“当你说一个人对某件事有天赋的才能另一个人没有天赋的才能,是根据什么呢?是因为一个人学习起来容易另一个人学起来困难,对吗?是不是因为有的人一学就懂,懂了就能类推,举一反三;
苏:这样一项法令还有一个好处。一个勃然发怒的人经过自卫,怒气**,争吵也就不至于走到极端了。
格:我选择最优秀的加以繁殖。
各种的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根据自然,各种职务,不论男的女的都可以参加,只是总的说来,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罢了。
格:当然不会有。他一定会把他所碰到的任何人看作是和他有关系的,是他的兄弟、姐妹,或者父亲、母亲,或他的儿子、女儿,或他的祖父、祖母、孙子、孙女。
格:对极了。
苏:那么护卫者们将比别的公民更将公有同一事物,并称之为“我的”,而且因这种共有关系,他们苦乐同感。
苏:马和其它兽类怎么样?情况会有不同吗?
格:是的,这很普遍。
苏:那么,我们可不可以请求反对我们的人一直跟着我们,以便我们或许能够向他证明,在治理一个国家方面没有一件事是只有男子配担任女人担任不了的?
格:也能这么说。
苏:他们将摆脱一些十分琐碎无聊的事情。这些事是不值得去烦心的,我简直不愿去谈到它们。诸如,要去奉承富人,要劳神焦思去养活一家大小,一会儿借债,一会儿还债,要想尽办法挣几个大钱给妻子仆役去花费。所有这些事琐琐碎碎,大家都知道,不值一提。
格:诚然。
格:同事们。
格:怎么会的?
格:诚然。
格:确实是的。
苏:我们还可以说,在辅助者之间妇女儿童公有对国家来说也是最大的善,并且是这种善的原因。
苏:当一个国家最最象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比如象我们中间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浑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
色:苏格拉底,你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这看作我们大家一致的决议。
格:完全可以这样说。
格:啊呀!在目前情况下,似乎有些可笑。
色:咳!我们大家来这里干什么的?你以为我们是来淘金发财的,不是来听讲的吗?
格:我完全同意。
格:我们一致这样说过,说得非常对。
苏:那么,如果我们不分彼此地使用女子,照使用男子那样,我们一定先要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
苏:问题是:你以为男人们是有的好些有的差些,还是所有男人都是一样的呢?
格:看来如此。
苏:啊,关于有没有什么益处,我看这点不必怀疑,谁都不会否认妇女儿童一律公有有最大的益处。但是,是否行得通?据我看来,这个问题将引起极大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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