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会教师“暖心”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44:46
(一)第一阶段(8月25日—9月10日):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工会、直属单位工会要按照本方案活动内容,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二)第二阶段(9月10日—12月10日):活动阶段。各县(市)区和直属单位按照自行制定的方案开展活动。
(三)第三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总结阶段。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和直属单位工会上报活动总结和经验材料,市教育工会根据上报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并适时召开总结会。
四、有关要求
1、要充分认识和重视开展教师“暖心”活动的意义,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增添教师心理上的**感、生活上的稳定感和工作中的成就感,温暖教师身心,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2、要形成长效机制。本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作为2018年开展教师暖心工程活动的方案。各地各学校在实施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并形成工作特色。
3、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并于9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工会。
xx市教育工会 2018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