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范文大全  >  工作范文  >  实施方案范文  >  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34:54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省、衡阳、xx市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8年xx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农机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机局局长谢廷泉同志任组长,刘功平、谭安生、谢呈成、王小勇、龙城德、罗志威、段县初任副组长,局各股站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由曾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乡镇办事处展开。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大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带头宣讲。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市神农广场设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市农机安全监理大队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在各自辖区内要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进村入户,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状或承诺书签订活动

农机安全监理大队要与各乡镇办事处农机、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与各自辖区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承诺书。责任状或承诺书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行签订,要求一年一签,签订工作应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要通过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强化全体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打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及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结合“机手安全教育年”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主动与市农机校联系,为农机校提供培训教育场所等各种便利条件。市农机校要做好时间安排,周密部署工作,对全市所有农机手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及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农机站要求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做好其农机手的安全警示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全市所有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狠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股站室(中心、大队)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切实主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有关的宣传活动和安全大检查,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合作社成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并挂牌公告。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农机合作社,应严格执法查处,并在各主流媒体予以曝光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