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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27:44

为加快北部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全面修复林草植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全县治污降霾做贡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全市创森工作及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注重实效、提升绿量、巩固成果”的原则,统筹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增加碳汇,治污减霾,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和推动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结合《xx县北部矿山生态修复与开发利用规划》中涉及的公益造林功能区、安吴镇孟家塬、安吴镇龙源村造林区,实施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植树造林行动。生态治理恢复造林工程坚持做到因地制宜,在对现有植被及其环境进行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达到彻底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公益造林功能区和安吴孟家塬、龙源村造林区生态治理恢复造林工程涉及荒山、坡耕地2种类型。生态治理恢复以植物防护为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全面恢复森林植被。绿化树种以具有较强生态防护功能和适应性的乡土树种为主,充分利用植物的生态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植物的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功能,形成持久稳定的生态防护效果,有效改善北部矿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使北部重点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全县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1.时间安排:2018年3月5日。

2.工作重点:在安吴镇龙源村及孟家塬造林区开展全县义务植树活动,采取专业绿化公司栽植+县级机关干部义务植树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造林绿化面积500余亩。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树种以国槐、五角枫、侧柏、圆柏等为主。

3.职责分工。县农林局负责起草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配合做好招投标工作,组织中标专业绿化公司做好现场准备、苗木调运、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后续管护协调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义务植树的资金的划拨及招投标手续。安吴镇负责落实植树地块,确保全县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县绿化办要认真落实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确保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建卡率达标。

(二)生态治理恢复区植树造林

1.时间安排:2018年2月23日—3月31日。

2.工作重点:2018年生态治理恢复植树造林公益造林区工程总面积2222.7亩。公益造林区位于兴隆镇西苗村、宗沟村,由专业绿化公司实施工程造林,栽植树种以侧柏、花椒等为主。

3.职责分工。县农林局负责配合做好招投标工作,组织中标专业绿化公司做好工程的实施、技术指导和后续管护协调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植树造林资金的划拨及招投标手续。兴隆镇负责落实好这两个村的植树地块,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资金预算及付款方式

2018年北部重点生态治理恢复植树造林资金总预算500余万元。绿化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鼓励种植大户种植,按5:1:1:1:2的比例予以付款或补助。

五、工作原则

1.鼓励矿主转型发展生态。以孟家塬造林区为典型,抓点示范,鼓励矿主续租群众土地,治理恢复生态,变破坏生态为保护生态,发展生态林及经济林,同样享受相关鼓励政策。

2.鼓励企业承包荒山荒坡。落实租地补贴和造林补助政策,同时坚持生态林和经济林同步发展,鼓励发展苗木花卉基地,帮助企业实现长效受益,保护生态。

3.公益造林区鼓励工程造林。对无企业主的由县农林局牵头,镇村配合统一租地,组织工队实施,三年后交给群众,并参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适当予以生态补偿(经济林除外)。

六、实施步骤

2018年实施的公益造林区生态治理恢复植树造林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租地阶段(2月23日—3月4日),兴隆镇政府负责落实西苗村、宗沟村的荒山、坡耕地,县农林局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作业设计,落实建设单位。

第二阶段:栽植阶段(3月5日—3月31日),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整地、栽植、浇水、圈红刷白,县农林局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25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农林局共同组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