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7年帮扶困难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七)支持技术创新。围绕创新平台培育、创新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集聚等,全面提升创新供给能力。加大创新主体建设,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创新能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针对企业产品升级、工艺装备提升、污染治理等技术需求,帮助企业协调联系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积极寻求技术合作和技术引进,促进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八)解决人才问题。针对一些企业面临的高精尖人才难聘、产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等问题,帮助企业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学校开展人才对接和职业技术培训,协助企业解决好人才安置落户、随工子女入学、社保手续办理等问题。同时用好国家、省工业机器人专项政策,尽快落实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政策,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实施“机器换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困难工业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城乡规划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考核力度。把困难企业帮扶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市帮扶办负责制订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一次工业企业帮扶情况民意调查,作为考评帮扶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帮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追责。
(三)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对困难企业帮扶活动的宣传,营造领导重视、干部参与、企业互动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帮扶企业富有成效的先进典型,加强对帮扶企业在创新发展、品牌建设、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交流,积极推动困难企业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