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06:48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县安委会成立由县长王兆铭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党组书记陈永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调度。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情况交流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县安委办将组织县级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一单四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