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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2:01:52

(三)巩固制度,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在每年初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局党委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局党委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积极参加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最佳组织生活征集评选活动”,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遇到因班子不团结、集体决策失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处置不当、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重要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和整改,并报局党委备案督查。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情况记录“留痕”。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问题不及时谈话教育提醒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以“四个合格”为参照,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自觉认识问题,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即知即改、自我提高,同时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主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把“五个到支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发挥“五带头”的示范作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解决问题,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一是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二是规范党支部基本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是*推广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固定党日”,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开展适合本单位党员特点的主题活动,同时倡导在“固定党日”时,党员主动交纳党费,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老制度”焕发出“新活力”。四是切实建强党支部班子。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