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广大卫生应急战线工作者立足本职,精钻业务,苦练本领,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向公众宣传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能力和卫生应急素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推动卫生应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选拔优秀人员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
二、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三)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活动项目和参赛人员
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设以下3个项目:
(一)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
(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
(三)突发中毒事件处置。
参赛人员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领导
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具体承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相关科室协办。
成立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和监督组。综合组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组织与综合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活动;竞赛组负责竞赛的组织、竞赛命题和竞赛规则制订等工作;宣传组负责竞赛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活动全过程。
五、活动形式
(一)县(市、区)级技能竞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总工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参与技能竞赛。各县(市、区)要把开展技能竞赛、普遍提高卫生应急水平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为指引,根据本地区现有卫生应急能力、卫生应急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技能,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意识,规范卫生应急处置流程,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技能竞赛要全员动员、广泛覆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广泛参与。各县(市、区)辖区内卫生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100%参与县级技能竞赛,选拔技能优异者参加市级技能竞赛。各县(市、区)技能竞赛具体形式和内容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突发中毒事件处置可并入突发紧急医学救援内容中。
(二)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命题。各项竞赛内容和形式包括笔试、现场技能操作、实验室盲样检测和桌面推演等。
1.笔试。为闭卷考试,所有队员均参与。试卷按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3个项目分别出题,由相应参赛队员作答。
2.现场技能操作。所有队员均参与,重点考察现场模拟或
假设场景下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分析和常规处置技术。每队抽签确定题目,选派人员进行操作。
3.实验室盲样检测。采取盲样比对考核,于竞赛开始前,由市疾控中心下发盲样标本进行检测。
4.桌面推演。所有队员均参与,主要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就给定的场景进行模拟应对与处置。
六、全市技能竞赛组队要求
所有参赛人员应具备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一)县(市、区)级代表队组成。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以县(市、区)为单位选派一支队伍参加市级竞赛的三个项目。每支代表队由12 人组成,其中:领队2名,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分管领导共同担任;联络员1名,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参赛选手9名,其中“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突发中毒事件处置”3个竞赛项目各3名,分别由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中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人员参加。各项目竞赛人员可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联合组队。参加个人竞赛的选手同时参加团体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