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乡镇“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4、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和冷藏设备齐全,有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运转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无交叉污染。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80%。
5、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等符合要求。
6、学校、单位等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责任单位: 镇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七)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1、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城区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
3、城区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牵头单位: 镇卫生院、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八)疾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按期完成国家和省重大疾病控制规划要求,近2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中小学生蛔虫感染率≤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 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4、建立健全慢性病监测系统。开展全人群死亡登记报告,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针对辖区人群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诊断工作,完成社区诊断报告。
5、建立健康知识长廊、健康步道等,营造浓厚的健康宣传氛围。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创建示范社区、示范单位。
牵头单位: 镇卫生院、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九)村、社区和单位卫生
1、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坚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3、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无非法小广告,楼道内不堆放杂物。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饲养宠物和鸟类。各种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4、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牵头单位: 镇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十)行政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
1、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建设村卫生室(所),并配置医疗用房、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5%。
3、路面硬化平整,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焚烧秸秆等现象;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无散放牲畜、家禽。公厕符合卫生要求。
4、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
5、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6、积极开展“卫生村”、“卫生户”创建活动,农户居室内外整沽,村民卫生习惯良好。其中,宝塔村庄建成市级“卫生村”,南市村和七里岗村建成省级“卫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