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推进“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1:53:33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 2017 年9月 11 日—9月15日)
1、做好 “ 村改居 ” 工作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存档。
2、开展对 “ 村改居 ” 工作的自查自纠。对在 “ 村改居 ” 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要及时纠正,完善提高,确保依法有效的做好 “ 村 改居 ” 工作。
3、对各村推进 “ 村改居 ” 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卞齐国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 “ 村改居 ”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组织室,负责街道 “ 村改居 ” 各项工作的落实。街道派驻村工作组,各村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确保 “ 村改居 ” 工作圆满完成。
(二)做好统筹协调。 “ 村改居 ” 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村 “ 两委 ” 班子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 “ 村改居 ” 工作顺利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具体实际,关键环节要认真细致,程序要依法规范操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村要建立健全 “ 村改居 ” 全过程的资料档案,专人保管,对利用 “ 村改居 ” 工作制造事端、煽动群众闹事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手段侵吞集体资产,严禁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严禁借款、担保等举债行为;严禁挪用、侵占集体资产;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