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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1:37:29

5.在锡山森林公园、药姑山中医药健康产业城、秀水路建设廉洁文化园(街),设立领导倡廉、名人敬廉、故事讲廉、格言劝廉、家风传廉、书画写廉、案例警廉等板块,打造廉洁文化项目品牌,促进廉洁文化传承。(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中医药产业办、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级党委主体办和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抓好组织协调,又要抓好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既要发挥职能优势、精心谋划,又要把握细节、注重协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既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既要科学严谨地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又要同步制定落实各项活动的宣传方案;既要及时总结活动举措经验,又要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各新闻媒体要集中精兵强将,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度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要及时报县委主体办(邮箱:xx,联系人:徐平,电话:xx)、县纪委宣传部(邮箱:xx,联系人:皮xx,电话:xx)。县委主体办将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