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全县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为建设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通城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好“四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系列《准则》《条例》学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县委主体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准则》《条例》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2.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务员局)
3.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
4.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开展读廉政书籍、讲廉政故事、唱廉政歌曲、看廉政影片、创廉政作品等家庭助廉活动。每个乡镇机关和县直部门至少培育10户家庭助廉典型,每个村(社区)、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至少培育3户家庭助廉典型,并建立家庭助廉典型户档案。(牵头单位:县妇联,配合单位:各单位妇联组织,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三)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市纪委监察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迟到的悔悟》。(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参观钱瑛廉政主题公园、闯王文化园、北伐纪念馆、罗荣桓早期革命活动纪念馆等廉政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家属参观咸宁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县委zd委,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纪委编印的《忏悔录》和县纪委监察局编印的《通城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汇编》。(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四)开展一系列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组织开展唱廉政歌曲、跳廉政广场舞、看廉政电影和戏曲、创作廉政书画、建设廉政文化墙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向善向上。开展以廉文化为主题,以诗词楹联、家风家训等为主要内容,以书法和绘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廉政书画展。(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2.举办“清廉通城”廉政专场晚会,增强廉洁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文体广新局)
3.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水滴石穿》和《钱瑛回乡》。(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单位党组织)
4.各单位组织开展以廉洁改变生活为内容的“我身边的廉洁故事”征文活动,每个单位在5月20日前至少向县纪委报送一篇“我身边的廉洁故事”,要求作品真实、自然、生动,传播廉洁正能量。(牵头单位:各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