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2016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五)密切联系群众意识还不够牢固
1.整改措施:广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坚持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开展1次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志愿服务活动,局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责任领导: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副局长周xx
3.责任科室:党办、直属各支部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六)到基层群众中少,不接地气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带着课题,广泛开展“三*”、“一联三帮”“四联户”以及“三同”体验活动,进一步拓展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二是持续开展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定期组织挂包帮干部到扶贫点开展回访,**清帮扶对象家庭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帮扶措施,确保扶贫对象如期脱贫。
2.责任领导:老龄办副主任黎福禄
3.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七)协调帮助解决干部职工成长进步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多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准调强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二是加强请示汇报,按照中央省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选准配强空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真正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2.责任领导: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副局长周xx
3.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八)对干部的教育管理重说服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问责措施
1.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干部作风问责规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对发生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推进不力、工作纪律遵守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行为,被局党组巡查通报问责的人和事,坚决启动问责程序,及时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等问责手段,以维护条例规定和局党组的权威,激发全系统工作热情。
2.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郭xx,党组成员、总支
书记、副局长周xx
3.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党办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九)个别班子成员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现象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党组织报告有关事项;二是严把审核关,对报告重大事项不具体、不全面的,责令重新填报。
2.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郭xx
3.责任科室:党办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党的全面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1.整改措施:一是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为抓手,围绕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监督内容,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督促检查;二是落实督查检查情况通报措施,对督促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所在单位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部门,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纪委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郭xx
3.责任科室:党办、办公室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一)个别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派单制,督促指导分管领导按照责任清单抓好季度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工作汇报制度。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听取分管领导的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三是加强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结合季度督查情况通报,及时问责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问责情况纳入分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责任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郭xx
3.责任科室:人事教育科、党办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十二)督促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1.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坚持每季度对8县(市)、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规定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二是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8县(市)民政局、直属各单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力度,对违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的,坚决查处,着力解决宽松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