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巩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和安全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定期排查、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制度。大检查中各单位要挂牌督办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并将挂牌督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不断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生产专职人员,配备必要装备,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