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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18 10:56:47

重点加强和改进教职工党支部建设,优化教职工党支部设置, 6月举办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七一”前开展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大力推广。2010年下半年,以党总支工作研讨和论坛的方式,推进党总支工作规范化。

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党支部设置和支委配备,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七一”前开展学生党建调研;9月举办以党支部委员为主要成员的党员骨干培训班,提升支部委员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

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10月底,开展“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大讨论和“我的承诺”活动。大讨论的主题内容是:对照党章的要求和党员标准,对照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的文件要求,对照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标准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和差距,找到努力方向和目标。“我的承诺”活动,在开展大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党员承诺进行。每个党员根据大讨论活动中查找的自身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的差距、不足以及思想体会,按照“五带头”的标准,结合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做出承诺。

2010年底,学院党委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表彰活动,表彰和宣传在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快建设一流国家示范校步伐中做出突出成绩,并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7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

以迎接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2011年“七一”前,学院党委在教职工党员中开展“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成才表率”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和宣传在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快建设一流国家示范校步伐中做出突出成绩,并获得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将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表彰优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育人标兵”、“成才表率”,同时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第三阶段: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展开,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学院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推荐先进代表参加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专项表彰活动。

五、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1、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活动总体方案并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罗 志

副组长:邓顺川

成 员:刘洪宇 蒋晓明 李 斌 赖小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邓顺川同志兼任。内设综合组、教师协调者、学生协调者、宣传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邓顺川(兼)

副主任:刘亚琴

成 员:刘洪宇、李斌、赖小萍、王开生、伍贤达、王波

2、各党总支成立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行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参照学院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3、建立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院领导根据分工和联系要求,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党总支以及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按照“五好”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组织”活动;广大行政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做育人标兵”和“争做成才表率”活动。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适时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和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